2月10日
廣西召開了
廣西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法治保障新聞發佈會
為了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
發佈會介紹了
廣西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法治保障有關情況
新聞發佈會
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月7日,鹿心社書記主持召開治區黨委常委會,指出,要全面準確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緊緊圍繞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把法治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各項任務抓實抓細抓落地。當天,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違法犯罪的通告》。
廣西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我區疫情防控進展和依法防疫、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工作情況。為了回應社會關切,我們邀請到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李玉振先生,介紹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有關情況,出席發佈會的還有:自治區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梁梅女士,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羅紹華先生,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補祥斌先生,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範小輝先生,他們將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1
回應近期熱點問題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一級巡視員、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宣傳組副組長梁遠就近日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問題,做個簡單的介紹。
熱點問題一
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通報該院進修醫生感染新冠肺炎的情況。
昨日(2月9日),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通報該院進修醫生感染新冠肺炎的情況。藍某,都安人,為2月7日都安確診新冠肺炎患者韋某的愛人。
從1月23號到昨天(2月9日),16天均未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症狀。2月2日,藍某從都安來到南寧;2月3日早上參與所在的泌尿外科交班,下午在其居住地休息。當晚,藍某接到都安當地防控人員通知,告知他曾於1月23日接觸過的莫某當晚被確定為新冠肺炎患者,要求藍某居家觀察。2月8日,藍某兩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無症狀感染者),隨後將藍某送往定點救治醫院進行治療。醫院也按照規定進行排查,對所有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並在2月9日下午對目前篩查出來的56名密切接觸人員進行肺部CT篩查和核酸檢驗,除1例肺部有輕度炎症病灶外,其餘人員均無異常,全部密切接觸人員核酸檢驗結果都為陰性(包括肺部有炎症病灶者)。同時,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也及時安排了門急診開停診有關事宜,並在其官網進行公示,大家可以登錄官網進行了解。
熱點問題二
廣西河池市都安瑤族自治縣成為廣西抗擊疫情最嚴峻的戰場之一。
昨天(2月9日),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上了熱搜,成了廣西抗擊疫情最嚴峻的戰場之一。截至2月9日24時,都安累計確診病例14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危重病例4例,死亡病例1例。目前,所有患者均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其中3例危重病例已轉到南寧市定點醫院治療。
針對當前都安疫情防控面臨的複雜嚴峻形勢,河池市採取嚴格排查管控、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外出、嚴禁一切聚集性活動、嚴格對重點人員的管理、嚴格公共場所管理、嚴格垃圾收運處置工作和嚴格酒店和房屋出租管理等八項措施。從2月2日起,自治區先後派出2批次7人醫療專家組,河池市也先後派出3批次16人醫療救援隊赴都安參與救治工作。同時,自治區調撥一批防疫應急物資給河池市,要求河池市按照“先急後緩、必保急需”的原則,及時優先保障醫療機構和一線防疫人員的需要,並向都安縣傾斜。
當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正處於關鍵時期
依法科學
精準有序防控
至關重要
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我區是如何依法防疫
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
2
如何依法防疫
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 李玉振
2月7日,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專項部署推動下一步防控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織密織牢防控責任網、基層社區網、入口道口防控網、醫療救護網、物資保障網等“五張網”,在阻斷疫情傳播鏈上下功夫,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區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鹿心社書記、陳武主席多次研究部署,要求各級各部門要依法依規處置疫情,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利用疫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
全區政法機關忠誠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規定,從嚴從實從細抓好防風險、護安全、戰疫情、保穩定各項工作,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主要做好了以下幾項工作。
全面做好重點人群排查和服務管理工作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要求,公安機關牽頭,部門聯動配合,組成聯防聯控工作組,開展重點人群排查和服務管理工作。迅速建立網格化服務管理排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以村屯為單元,以社區網格為依託,積極發動人民群眾的力量,開展地毯式、滾動式排查。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迅速下發通知,要求全區政法系統積極主動投入並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全區8萬多名網格員發出倡議書,自治區公安廳及時下發《廣西公安機關應對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引(試行)》,確保依法、有序地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月9日24時,通過各地網格化排查出仍在我區的涉疫重點人60160人,密切接觸者10787人,我區仍在湖北出差、休假、旅遊、探親等短時停留人員4754人。
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活動
近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違法犯罪的通告》,明確了對十四類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法律指引。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及時規範涉疫情案件的受理、流轉和送案,努力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截至2月9日12時,全區公安機關共查處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438起、打擊處理701人,查處散佈或傳播涉疫情謠言385人。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破壞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11件18人。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和各政法單位充分利用政法新媒體資源,引導各級政法機關積極做好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編寫了《依法防控疫情——公民應知有關法律規定》的普法宣傳材料,向全社會公佈;全區各級法院均開通網上立案、網上開庭等通道,方便人民群眾參與訴訟活動;檢察機關向社會公開值班電話,方便案件當事人和代理律師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公安機關統籌網上網下資源,通過網上警務平臺設置專欄,深入宣傳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法律知識;司法行政機關通過12348廣西法律服務網、微信公眾號、普法雲平臺等,持續發佈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圖文、短視頻、普法劇,準確提供法治資訊、防疫動態,及時下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發的與勞動關係相關的16個問題 》法律指南。
切實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社會安全穩定
各級政法機關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協同配合、主動作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區社會安全穩定工作。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負責,成立疫情期間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工作小組,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下發疫情防控期間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建立“一日一研判、一事一處理、一日一報告”工作制度,確保及時防範化解疫情防控期間各種不穩定因素。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涉疫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排查調處一批因疫情引發的涉文化旅遊、餐飲服務、商業經營、勞動勞務、房屋租賃、小區封閉管理等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發生重大不穩定因素,嚴防公共衛生領域風險向社會領域傳導。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階段。隨著企業的有序復工,我區疫情防控即將迎來嚴峻的考驗。全區政法機關將忠誠履職,保持旺盛的戰鬥力,依法依規全力做好疫情期間安全穩定工作,與人民群眾齊心合力,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這場阻擊戰。
3
答記者問環節
Q:
國際在線記者:廣西是如何依法嚴懲造謠傳謠、抗拒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A:
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補祥斌: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西公安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黨委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01
加強涉疫執法指導
自治區公安廳及時對依法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活動作出部署,轉發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公安部《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同時彙編下發打擊涉疫違法犯罪相關法律法規和應對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引。建立每日涉疫防控打擊調度制度,加強分類指導。1月30日,公安廳派出由廳級幹部帶隊的14個工作組,赴各市和重點縣進行督導檢查,嚴明戰時紀律,嚴格依法防控。
02
強化社會宣傳引導
一方面公安機關統籌網上網下資源,通過網上警務平臺設置疫情防控相關的法律專欄,同時充分利用主流媒體、新媒體及時發佈打擊涉疫違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教育廣大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遵紀守法。另一方面發佈通告,2月9日,自治區公安廳會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司法廳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明確對拒不執行自治區人民政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造謠傳謠、抗拒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等十四種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告知各種行為涉嫌犯罪時的最高法定刑,通過各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同時,廣大執法執勤民警加強法制宣傳,發動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
03
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
自治區公安廳密切與市場監督管理局、海關、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加強對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銷售偽劣、擾亂秩序、妨礙公務、暴力傷醫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活動,及時辦理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截至2月9日12時,廣西公安機關累計辦理涉疫違法犯罪案件438起(其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有害信息161起、阻礙執行職務36起、利用疫情實施詐騙29起、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17起、妨害傳染病防治9起、製售假劣產品7起,其他案件174起),共打擊處理701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行政拘留243人、罰款182人、教育訓誡248人)。
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公安廳啟動全區公安機關一級響應機制期間,全區刑事警情1901條,較2019年同期4747條下降59.95%;治安警情13629條,較2019年同期17341條下降21.41%,全區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
Q:
廣西廣播電視臺法治最前線記者:我們想知道新冠肺炎的確診或者疑似患者,如果拒絕接受治療、拒絕接受隔離,甚至仍然到公共場所進行活動,將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A: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梁梅:首先我們要強調,新冠肺炎的確診或者疑似患者,有接受治療、接受隔離的法定義務。如果拒絕這項義務,根據案件情節的不同,將構成以下犯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相關人員如果拒絕執行《醫療機構、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傳播或者有嚴重傳播危險的,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新冠肺炎的確診或者疑似患者,如果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並且惡意或放任病毒向不特定多人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造成上述後果的,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全國各級法院立足審判職能積極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認真貫徹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依法嚴懲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各類犯罪,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Q:
當代廣西記者:請問沒有感染新冠肺炎的普通市民,是否有義務配合區域隔離、車輛檢查、體溫檢測疫情預防、控制措施,如果拒不配合,或是發生侵犯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違法犯罪行為,將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A: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梁梅:這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一個問題。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如果拒不配合,構成違法的,公安機關有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如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將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020年2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明確提出7類涉醫違法犯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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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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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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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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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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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鬨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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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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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全區法院將進一步加快這七類案件審理進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
對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影響惡劣的被告人,予以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為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創造良好診療環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當前,全區眾志成城、上下一心開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為保證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進行,需要廣大幹部群眾通過學法守法用法共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全區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打擊各類涉疫情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Q:
廣西日報記者:請問在疫情防控期間,全區檢察機關重點懲治哪些涉及疫情的犯罪行為?
A: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羅紹華: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全區檢察機關把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首要任務,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及時出臺了《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好刑事案件辦案工作的通知》和《關於認真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檢察機關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重點打擊以下六類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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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國家統一,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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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新冠肺炎以及疑似病症而隱瞞、謊報病情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等妨害公務、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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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失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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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和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藥品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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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出臺的《關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中明確的7種涉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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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
截至2月8日,全區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破壞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11件18人,受理審查逮捕2件2人,已批准逮捕1件1人。
Q:
南寧廣播電視臺記者:請問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將從哪些方面發揮公益訴訟的應有作用?
A: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羅紹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區檢察機關把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首要任務,圍繞野生動物保護,生鮮屠宰檢驗檢疫、醫療廢棄物處理、防疫用品市場秩序等領域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努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服務和保障。
截至2月8日,全區檢察機關共辦理涉疫情防控領域公益訴訟案件17件,其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8件,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3件。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圍繞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重點從以下方面加大公益保護力度:
一是加大對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監督。對於走私、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綜合運用刑事和公益訴訟法律手段從嚴懲處,符合條件的堅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讓犯罪分子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在經濟上也受到應有懲罰。
二是加大對源頭防控的法律監督。我們將以預防性工作思維加強對生鮮屠宰檢驗檢疫、醫療廢棄物處理、飲用水源地保護、廢棄口罩的處理等環節的法律監督,全面分析研判影響防控工作的安全風險點,促進源頭防堵。
三是加強對涉公共利益保護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監督。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林業、市場監管、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加大對疫情防控工作中相關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監督,促進行政職能部門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Q:
廣西法治日報記者:疫情防控期間,自治區司法廳在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上有哪些具體舉措?
A:
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範小輝:疫情發生以來,為滿足群眾在疫情期間的法律服務需求,自治區司法廳立足職能優勢,主動擔當作為,採取多種措施不斷優化法律服務方式,強化法律服務供給,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出臺有關文件,加強法律指引。1月31日印發了《關於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知識參考資料》。2月2日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通知》。2月3日印發了《疫情防控期間廣西公共法律服務指引》,發佈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的倡議書》。組織廣西律師協會編寫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法律法規彙編(廣西)》和《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發的與勞動關係相關的16個問題》等法律指南,為廣大群眾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指引。
二是聚焦重點對象,強化重點群體和對象的法律服務。全區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著力維護特殊時期、特殊群體和重點對象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加大了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法律服務力度。今年1月份,全區法律援助機構共接待解答法律諮詢6620人次,其中涉及農民工3120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801件,其中涉及農民工1535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成立疫情防控專項法律服務團,解答法律諮詢33件,諮詢內容涉及疫情期間的勞務、租賃、新冠肺炎感染者的醫療費用免除政策等。
三是拓展線上陣地,優化法律服務方式。積極引導群眾通過12348廣西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和當地法律服務服務熱線、廣西法律服務網、“廣西法網·桂法通”等線上方式尋求法律服務,儘量減少接待、服務窗口人員流動、聚集、接觸。持續推出“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等一系列線上專欄,持續推送涉及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信息、以案釋法典型案例。在12348廣西公共法律服務熱線開通24小時全天候涉疫情法律服務專線,選派172名優秀律師組成疫情防控專項法律服務團,在線為群眾提供一對一的專業法律解答。在“廣西法網·桂法通”APP上開通涉疫情法律服務專區,群眾掃碼登錄便可進行在線查詢或諮詢涉疫情法律業務,辦理法律援助、公證等事項,足不出戶也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截至2020年2月10日上午,廣西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全區範圍內累計呼入總量8064次,群眾滿意率為99.4%。
如果大家有任何的法律問題
可以隨時撥打12348
廣西公共法律服務熱線
或登陸12348廣西公共法律服務網
和“廣西法網·桂法通”APP進行諮詢
最後
還是要提醒大家
如今正值
企業復工復產的特殊時期
一定要做好工作場所消毒和個人防護
對於阻斷新冠肺炎疫情擴散
和蔓延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提醒
專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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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位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建立健康申報和員工晨檢等制度,每一位員工進入單位前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並進行體溫測量,未佩戴口罩的禁止進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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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個人手衛生,工作場所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洗手設施和消毒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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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或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人員聚集的活動,停止使用中央空調,採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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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集體食堂食品安全與衛生,採取分散就餐或錯峰就餐;做好外來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測量和口罩佩戴等工作,有條件的可安排到指定的場所辦公、休息和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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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為辦公室、會議室和電梯間等公共空間,以及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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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員工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應做好記錄並儘早安排到發熱門診就診排查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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