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行動】戰“疫”期間“ 不掉線” 防疫執行兩不誤

疫情防控期間,濮陽縣法院執行局堅決貫徹上級法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精神,按照全院防疫工作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切實做到嚴密防疫和線上執行兩手抓、兩不誤。六天內,實際結案12件,網絡查控案件444(人)次,查控金額37萬餘元,查封車輛2輛。

貫徹落實濮陽縣法院關於防疫工作會議精神

為領會上級法院機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會會議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濮陽縣法院黨組對本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2月4日,濮陽縣法院執行局組織各執行團隊負責人開展微信視頻會議。會議對疫情防控和執行重點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要求防疫執行兩不誤,動員幹警迅速行動,積極擔當作為,全力以赴抓好各項工作。會後,執行局全體幹警嚴格落實院黨組疫情“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收集並向辦公室上報全體執行幹警健康情況及與武漢相關人員接觸情況,責任到人、嚴防死守,全面築牢疫情防控的堅固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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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做到理論學習不放鬆

疫情之下,濮陽縣法院延長假期,減少疫情蔓延風險。為最大程度利用好假期時間,提升辦案質效,濮陽縣法院執行局嚴格按照院黨組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網絡學習。將本院下發的學習培訓規程進行再次細化,給每個團隊、個人分配學習內容與學習任務,要求幹警充分利用“微信學習群”、“移動辦公系統”開展網絡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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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按暫停鍵,線上執行亮點多

防控疫情第一,辦理執行案件也堅決不能延遲。在嚴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關於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的同時,濮陽縣法院執行局開啟線上智能化辦公職能,執行幹警群策群力,亮點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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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疫”之下,司法拍賣不停歇

當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但濮陽縣法院沒有因此自我放鬆,怠慢工作。為滿足疫情防控期間群眾的司法需求,濮陽縣法院執行局通過司法拍賣等線上方式大力開展執行,努力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5次延時,25次出價,濮陽縣法院執行法官緊盯著電腦屏幕,臨近拍賣結束,兩位競買人還在反覆的出價,最終,一套複式房產以95萬元成交了,執行法官露出了喜悅的笑容。該拍賣房產來自一起借貸糾紛案件,第一次房產流拍後已是春節,為了不耽誤時間,承辦法官決定在春節上班第一天重啟第二次拍賣。誰知,春節期間疫情爆發,假期被延遲,為了擴大影響,該法官將拍賣信息通過法院宣傳渠道不斷推送,獲得良好效果,多人打電話諮詢拍賣的房產,承辦法官都耐心的一一解答,最終,該房產順利成交。獲得申請人的一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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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戶“零接觸”,用網絡巧連線終促結案

為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濮陽縣法院執行局依靠最高院“總對總”線上查控系統在線梳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同時通過移動微法院平臺、電話、微信等方式線上推進執行工作並取得良好效果。

李某申請執行趙某一案中,因執行法官無法聯繫到被執行人趙某,趙某名下也未查控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該案的執行法官在做好自身防護的情況下,返回工作崗位,再次進行網絡查控。利用線上“總對總”網絡查控平臺得到了銀行反饋的聯繫電話,終於聯繫上了被執行人趙某。經執行法官多次電話溝通、耐心勸說,趙某同意返還彩禮。因被執行人趙某表明一時無法湊夠全部執行款,又考慮到因疫情封路的實際情況,2月7日上午,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該案執行法官決定通過微信視頻主持和解,調解過程中,執行法官動情曉理,釋法明果,雙方最終放下過去,達成和解。趙某當即將彩禮款2萬元轉賬給李某,李某展示了收款憑證,並將結案證明照片發送給執行法官,該案執行完畢。

張某申請被執行人周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周某拒絕償還張某代為支付的銀行欠款95000元,立案後,執行法官督促被執行人周某於春節前償還部分欠款82000元,剩餘欠款13000元。因疫情期間封村封路,執行法官積極轉變思路,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線上方式聯繫當事人,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督促其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被執行人周某表示疫情過後便將剩餘欠款13000元全部償還,申請人張某表示同意並撤回執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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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無情,執行有溫度

當下,部分案件的被執行人以疫情期間封路為藉口拒不履行,但這並能阻擋執行幹警司法為民的腳步,在線上調解過程中,執行法官動情曉理,釋法明果,通過微信方式,多次向被執行人推送拒不執行案例和法律條文,憑著一份執著讓被執行人折服,或自願履行義務,或達成和解協議。

申請人王某與被執行人梁某買賣糾紛一案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裁定生效後,梁某拒不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梁某拒不報告財產。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執行法官試圖通過電話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但屢次拒接。執行法官又嘗試添加梁某的微信,沒想到梁某同意,但未回覆信息。執行法官通過發微信短消息,不間斷地向他推送法律條文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案例,並告知拒不履行法院文書的嚴總後果,被執行人梁某深受觸動,同時也被執行法官的執著感動,及時把錢款匯入被凍結的銀行卡內,該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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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聯絡員+車管所專線查控系統,疫情期間創新執行

近年來,濮陽縣法院依託各項信息化手段搭建平臺,讓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就能掌握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疫情防控期間,濮陽縣法院執行幹警利用疫情排查的時機和執行聯絡員密切溝通,並依靠市車管所、縣不動產中心在執行指揮中心設立的專線查詢系統,查找被執行人信息,順利執結了一批案件,既避免了疫情的傳播,又利用網上辦案流程操作極大節約辦案資源。

2014年,田某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豐某等人身體受傷,雙方協商未達成一致協議,豐某遂訴至濮陽縣法院。經法院審理後,判決田某賠償豐某交通事故的各項損失共計13萬餘元,後原告豐某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田某送達了法律文書,而他卻一直躲在外地打工,妄圖躲避執行並逃避相應責任。執行法官在執行系統線上聯合查詢中發現田某名下無相關財產信息,又前往線索地進行線下實地調查,經多次線上線下查詢後確定被執行人名下並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但執行法官始終沒有放棄,2020年春節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出現後,多數人被攔在家中,執行法官調查到被執行人田某在家的信息後,第一時間與當地鄉政府、村委會和執行聯絡員聯繫,並多次通過電話向被執行人講明解釋相應法律條文及相應義務,釋法明理,曉以利害,同時邀請田某所在村疫情防控人員和村幹部一起作工作,最終,躲藏六年的被執行人田某最終主動履行義務並於當天將案款通過微信轉給了申請人,至此,該案終於執行完畢。



【戰“疫”行動】戰“疫”期間“  不掉線”   防疫執行兩不誤

2019年4月,申請人房某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向濮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張某已償還5000元,下欠25000元一直未履行。後經查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0年1月17日,濮陽縣法院根據知情人提供的線索,並依據線索進行網絡查控,認定被執行人張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遂恢復對李某的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該案執行法官便積極與被執行人張某取得聯繫,張某一直推脫說在外地工作,過年回家時再償還。但是由於近期疫情的爆發,各城區均封城封路,執行工作難以順利進行。為了抓住這次契機,該案承辦法官積極轉變思路,利用我院先前搭建的執行聯絡員體系,即刻與該村的執行聯絡員聯繫尋求協助,通過執行聯絡員對李某做思想工作,從中調解、執行法官對其告知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後果,雙管齊下,被執行人決定履行義務轉交剩餘案款,至此案件執行完畢,申請人房某也同意對張某的車輛解封。有了先前的成功經驗,該案承辦法官迅速想到市車管所在執行指揮中心設立的查控系統專線,待執行案款到位後,足不出戶即刻對被執行人的車輛進行了線上解封,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戰“疫”行動】戰“疫”期間“  不掉線”   防疫執行兩不誤


【戰“疫”行動】戰“疫”期間“  不掉線”   防疫執行兩不誤

抗擊疫情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在此關鍵時刻,濮陽縣法院全體執行幹警將用最優的方案、最細緻的舉措,築牢“戰疫”防線,同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維護每一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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