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用防護服滅菌週期由兩週縮至一天


國務院:醫用防護服滅菌週期由兩週縮至一天

2月8日,記者從工信部獲悉,2月7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物資保障組印發《關於疫情期間執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醫用防護服採用輻照滅菌新技術,滅菌時間可從7—14天縮至1天以內。

《通知》稱,採用輻照(鈷60或電子加速器)方式對醫用防護服進行滅菌,達到相應條件的可判定為合格的醫用一次性防護服,在限定的1個月有效期內可進入重症隔離防護病區(房)使用。

據悉,目前國標醫用防護服生產大多采用環氧乙烷滅菌,需要7——14天時間,而採用輻照滅菌新技術的話,滅菌時間可控制在1天以內,其滅菌效果與傳統環氧乙烷滅菌效果相當。

《應急規範》是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下,工信部、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進行了研究,經組織專家審議,全國消毒器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生物防護產品標準化歸口單位全票通過的。

《通知》指出,上述措施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緊急醫用一次性防護服的供給,確保質量安全可控,屬於此次疫情防控的臨時應急措施,疫情結束後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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