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

本報訊 2月6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瞭解到,依照該廳《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我省將建立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對屬於防控疫情的搶險救災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審批。

《通知》指出,各級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主動做好疫情防控有關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醫用護目鏡、消毒機、紅外線測溫儀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

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凡經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或主管單位)認定屬於防控疫情的搶險救災工程建設項目,因特殊情況開工前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可在開工後補辦,相關建設情況報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建立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加快環評審批業務辦理,確保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及其上下游配套項目第一時間建設投產。

省生態環境廳明確,要積極推行環評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和“不見面”審批。要通過多種宣傳渠道,倡導辦事企業和群眾通過登錄政務服務網等相關業務平臺,網上諮詢、網上預約、網上辦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和交叉感染。不涉及環境敏感目標、環境影響較小、環境風險低的報告表類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可減免技術審查程序。需要開展技術評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鼓勵採取專家函審、網絡視頻會審等方式進行,嚴格審查要求,確保技術審查質量不降低。確需與建設單位、環評編制單位溝通的,鼓勵採取電話、電子郵件、快遞等方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往來。(任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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