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嘉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威等18人涉黑案今天開庭

12月17日上午9點,由嘉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威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一案開庭審理,嘉魚縣人民檢察院指派由檢察官劉犇、龍婷,檢察官助理趙立、吳超組成的四人公訴團隊依法出庭支持公訴,18名被告悉數出庭接受調查訊問。

案件的開庭審理受到各級領導的關注,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羅堂慶、縣委書記胡春雷、縣長王永、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德炳到場全程指導出庭公訴工作。縣紀委監委、公安局、司法局、部分政協委員、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旁聽庭審。

嘉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劉犇當庭宣讀起訴書,沉穩有力的就被告人所犯罪行進行指控。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徐威以聚源典當行為據點,以同學、朋友、親戚關係為基礎,吸納社會無業人員、違法犯罪前科人員,逐步形成了以徐威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程佳川、程旺、雷濤為骨幹成員,以被告人楊燈享、陳然、賀星、熊進等12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威等人形成的組織在開設典當行、網吧的基礎上,以組織的勢力、影響為依託,通過放高利貸、容留他人吸毒收取費用、在嘉魚縣長江了流域非法採砂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大量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該組織自2016年形成以來,為攫取經濟利益、樹立非法權威、打擊競爭對手,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在公共場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共實施聚眾鬥毆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2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容留他人吸毒1起、非法採礦犯罪1起、行賄犯罪1起、尋釁滋事犯罪1起,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

在首日開庭審理的法庭調查環節中,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採礦、尋釁滋事等罪名依法訊問了18名被告人,全面仔細的還原了案情,截止發稿,公訴人正在就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

庭審進展請持續關注“嘉魚檢察”微信公眾號、“嘉魚檢察”官方微博。

掃黑除惡|由嘉魚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威等18人涉黑案今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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