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億公司債券引關注?天廣中貿債券停牌了

天廣中茂持續發酵的公司債券問題尚未解決。13日,天廣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因重大事項可能對債券交易造成影響,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6天廣01,債券代碼:112467)自2019年10月31日開始起停牌。

天廣中茂表示,截至該公告日,公司正在積極溝通相關事項,鑑於上述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司債券繼續停牌。

12億公司債券引關注?天廣中貿債券停牌了

公司債券違約遭問詢

針對“公司於2016年發行的12億元公司債券”相關情況,天廣中茂10日回覆了深交所的關注函。

天廣中茂於2016年發行的12億元公司債券,應於2019年10月28日支付6000萬元利息。截至12月2日,天廣中茂僅支付利息631.905萬元,尚有利息5368.095萬元未能足額支付。

對此,深交所要求天廣中茂結合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請撤回情況,說明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償還的債券本金金額,並說明向回售申請及撤回回售申請的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具體情況。

天廣中茂10日回覆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需償還給已申請回售的債券持有人的債券本金金額為117335.50萬元,其中已有持公司債券面值總金額約93500萬元的債券持有人同意向債券受託管理人提交回撤申請。”

天廣中茂稱,公司本期應支付債券利息共6000萬元,其中已向未申請回售的債券持有人支付完畢本期應付債券利息共133.225萬元;應向回售申請及撤回回售申請的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5866.775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回售申請及撤回回售申請的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共約498.68萬元。

天廣中茂還確認:根據“16天廣01”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未能於回售兌付日後30天內全額支付本期債券利息,已構成違約。

為了儘快償付“16天廣01”對應的債券本金及利息,天廣中茂表示,將加大對應收賬款的催收力度、加快對公司資產的處置進度、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力爭儘快引入戰略投資者。同時,公司也在積極與債券持有人溝通,就解決本期債券問題達成和解方案,目前已經與部分持有人達成了和解意向,後期公司將根據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的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的償債方案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融資受到較為嚴格限制

天廣中茂主要從事園林綠化與生態修復、消防產品與消防工程、食用菌三大主營業務,該三大主營業務分別由全資子公司廣州中茂園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茂園林”)、福建天廣消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天廣”)及電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茂生物”)負責開展。

對於3家全資子公司的融資情況,公告稱,“受公司股價持續低迷、中茂園林債務糾紛及公司‘16天廣01’公司債券本息兌付困難等負面因素影響,各金融機構收緊對公司的信貸政策,使得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融資都受到較為嚴格的限制。”

據瞭解,因園林建築業系重資金驅動的行業,且受信用緊縮、工程款回款緩慢等影響,中茂園林資金流緊張,經營活動受到一定的影響,導致報告期內中茂園林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緩慢及部分工程項目停工。

對於將採取怎樣的應對措施,天廣中茂表示,公司一直在引入有渠道、有資源、業務協同、資金雄厚的戰略投資者方面進行不斷努力。對部分確實無法繼續實施施工或短期內無法產生現金流的工程項目,將預計採取出售在建項目、引進第三方等多種合理可行的措施回收款項,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公司在拓寬融資渠道及加大應收賬款回收等方面積極籌集資金。同時,公司也在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現金支出,通過多渠道、多方法、盡最大努力改善經營性現金流狀況,使公司整體經營情況恢復正常。

值得關注的是,12月8日,天廣中茂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董事長負責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融資事宜的議案》,同意公司授權董事長餘厚蜀負責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融資事宜。

天廣中茂授權董事長餘厚蜀辦理的事項有:負責天廣中茂、福建天廣、中茂生物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事宜;在總額不超過3億元範圍內,天廣中茂、福建天廣、中茂生物可以將其自有資產或股權進行抵押擔保或者保證擔保。

同樣在這一會議上,天廣中茂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設立控股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與深圳市前海中和潤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中和潤”)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新設控股子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其中公司出資700萬元,持股比例為70%,深圳中和潤出資3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

根據公告,新設立公司名稱為廣東越鑫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工程管理服務、供應鏈管理、投資諮詢、商務諮詢、投資興辦實業。

對於設立控股子公司,天廣中茂表示,旨在提高三大主營業務經營效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不過,公告同時稱“因公司目前現金流較為緊張,公司可能無法對認繳的新設控股子公司註冊資金進行全部實繳,無法保證為新設控股子公司提供足額的日常經營流動資金,可能將導致其不能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海絲商報記者 蘇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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