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要善於做好群眾的小事


滕德銀

70年來,共產黨人激揚"敢教日月換新天"的豪邁氣概,帶領人民頑強拼搏,繪製出奮發圖強的幸福畫卷。這樣的"特長",激勵著共產黨人捨我其誰的擔當精神。新中國成立以來,無數優秀幹部以"一枝一葉總關情"的情感為民傾心,以"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姿態為民奉獻,以"泰山壓頂不彎腰"的擔當為民作為,充分展示出人民公僕的崇高形象。(12月2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筆者覺得:幹部要善於做好群眾的小事。

有的幹部,喜歡幹大事。對於群眾的小事,往往認為是雞毛蒜皮似的,不想幫著做。第一句,要肯定幹部想幹大事的想法。對第二句,也要提出批評的意見。為何這樣說呢?

一是因為群眾家裡的,身邊的,稱得上"驚天動地"的大事,確實不多。幹部僅僅只瞄著這樣的事情來幹,那估計一年也幹不了多少。

但是,對於雞毛蒜皮的小事,在群眾的心裡,卻往往是大事。僅僅是角度不同,看法不同,定位不同而已。比如上學這個問題,治病這個問題,技術這個問題……

這些看似小的問題,其實關係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家庭和睦與發展。我們的幹部,除了要幹那些所謂的大事,也更要幫助群眾解決好這些他們心中的大事,在領導眼中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幹部要善於做好群眾的小事,這是工作實際的要求,也是群眾的你,更是我們黨倡導的"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真實寫照。因此,幹部善於做好群眾的小事,意義也是深遠和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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