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博樂市第三批取消證明(蓋章)
事項的通知 博市政辦發〔2019〕7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自治州關於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博樂市不斷精簡優化證明事項,並實行清單動態管理,經審核論證後清理取消第三批(4項)證明事項,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公佈,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博樂市第三批取消證明(蓋章)事項彙總表(4項)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
博樂市第三批取消證明(蓋章)事項彙總表
(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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