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毅主持召開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委書記徐毅主持召開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縣委副書記、縣長宋樹紅,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楊靜偉,縣委常委杜宏生出席會議。

徐毅主持召開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會上,傳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結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共平涼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和《中共平涼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審議縣委編委工作規則和縣委編辦工作細則,審定相關機構人員劃轉、單位設立變更、機構職能調整等事項。

  會議指出,機構編制工作是黨的事業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並作出了重要指示,為進一步做好新時期機構編制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動指南。我們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機構編制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對機構編制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堅持改革創新,紮實履職盡責,確保機構編制工作各項部署要求落地見效。

  就進一步做好全縣機構編制工作,會議強調,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優化機構編制管理。縣委編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堅持機構編制事項一支筆審批制度,按照《條例》的基本要求和規則程序,提高機構編制工作站位,找準機構編制工作定位,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各項政策規定,嚴格落實編委各項決策部署,形成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嚴肅機構編制紀律的工作合力,推動機構編制工作再上新臺階。二要健全制度機制,鞏固機構改革成果。我們要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結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為指導,堅持高標準,找差距、補短板;堅持全方位,查問題、攻難關,切實做好機構改革後續工作。要牢牢把握優化協同高效這一重要原則,把機構職責調整優化同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有機統一起來,對全縣機構改革情況進行評估,全面掌握機構職能運行情況,解決機構編制管理歷史遺留問題,促進部門之間和部門內部實現深度融合。要深化和完善權責清單管理制度,推動各部門職責流程優化整合,加快形成按原則、按程序辦事的制度體系,努力提升機構編制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三要盤活用好資源,提升編制使用效益。縣委編辦要按照“嚴控總量、統籌使用、有減有增、動態平衡、保證重點、服務發展”的新要求,不斷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事業單位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等重點領域改革,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職能管理體系。要嚴肅機構編制工作紀律,嚴格落實機構限額、領導職數、編制種類和編制總量等規定,強化剛性約束,堅決維護機構編制工作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四要加強自身建設,打造過硬幹部隊伍。縣委編辦要充分認識編委、編辦體制機制調整優化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優化工作思路,認真抓好編委會審定事項的落實工作,把牢機構編制管理“關口”,樹立機構編制管理權威,履行好參謀助手和督促落實職能。編委各成員要帶頭落實機構編制各項政策、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紀律、關心支持機構編制工作,推動機構編制系統管理、規範管理、精細管理。縣委組織部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議事工作規則和流程,履行好歸口管理職責。縣委辦、政府辦以及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不斷完善協調配合約束機制,進一步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縣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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