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可以脫保的幾種情形

在民間借貸中,為了降低借錢人的風險,保證借款的歸還,債權人和第三人之間會簽訂一份擔保合同。有了這份擔保合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就必須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於是,一個債務關係中存在了三個相對的關係人,使得債務關係更為牢固可靠。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人可以脫保的幾種情形。

擔保人可以脫保的幾種情形。

(一)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未取得擔保人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共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 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

(四)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

(五)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擔保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六)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責任。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是無效保證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無過錯則無責任。

擔保人可以脫保的幾種情形

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變更:

1、債權讓與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2、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債的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的承擔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5、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以上就是擔保人可以脫保的幾種情形,相關法律知識介紹,如今,為他人提供擔保就很有可能存在巨大的風險,這是擔保人必須瞭解的。生活中,如果遇到借錢不還的情況,可以到催天下發布債權委託,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主要提供物業費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網貸催收,小貸逾期催收,民間借款產生的借條欠條催收等服務,平臺有專業的催款律師和催收公司入駐,大數據催收工具輔助催收,合法為債權人和債權企業清理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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