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不是藥神》讓抗癌藥和藥品代購人成為一時熱議的話題。抗癌藥因為研究週期長、消耗成本大,價錢昂貴,並非每個人都能承受,所以類似的國外抗癌藥,讓不少人鋌而走險去代購。
而因為價格比正品便宜,很多人都選擇找這些藥片代購人,但是這次說的這個案子,實在是有些特殊。
湖北“藥神”取保候審 患者曾求情
據媒體報道,湖在被羈押318天后,“藥神”劉福應被取保候審。
因為劉福應自己患有乙肝,在機緣巧合下接觸到了印度仿製藥。於是從2017年開始,劉福應就通過網店代購印度藥物。2018年12月26日,他因涉嫌銷售假藥而被江蘇警方抓捕。
警方認為,劉福應除了銷售治療癌症一類仿製藥外,還有精神類藥和偉哥,並且涉案金額較大。
但是案發之後,很多曾經在劉福應那購買藥物的患者和患者家屬,幫劉福應寫求情信,因為他們覺得,服用了劉福應購買的藥之後,病情確實得到了緩解,希望有關部門能從輕發落。
今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並於12月1日實施。其中有規定:未經批准進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所以崑山市檢察院結合患者的請求,以及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對劉福應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代購藥品 若出問題風險誰來承擔?
最近幾年,海外代購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在朋友圈裡打廣告:香港代購、韓國代購、澳洲代購等等,但其實有沒有人想過,如果出現問題,風險該由誰來承擔呢?
在網上進行藥品銷售,也必須在相關部門備案,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之後,才能進行銷售,但是這些藥品必須是有正規來源、在國家有相關備案記錄的藥品,至於那些國外代購的藥品,由於沒有在國內備案,也沒有相關部門的檢查,其存在的風險都是未知的。
國外藥品執行標準是根據其國家的相關標準來製作的,對於我們來說,不一定適用。萬一服用之後,出現不適等症狀,可能會出現求助無門的時候,也有加重病情的風險。
對此,有網友表示:要打擊這些網絡代購,路還有點長。像朋友圈裡的代購,其實還是少批量的,都是給自己家人、朋友用而順帶的,這樣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管理。
當然,筆者最希望的還是,國內藥品價格能更平民化。
擦亮雙眼 打擊非法代購任重道遠
湖北“藥神”劉福應的遭遇,其實更應該辯證來看。
根據藥友求情的表現,以及反饋出來的效果,劉福應的代購行為,應該是不太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藥效似乎也經過了驗證,相關部門對其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無可厚非。
但是,無可否認的是,有些人或者醫療企業,為了追逐高額利潤,在不查驗購貨人信息的情況下,會隨意銷售處方藥、醫用針劑等藥品器械甚至是代購境外藥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影響也相當惡劣。
在新的藥品管理法中規定,如果要在中國境內銷售海外藥品,那麼該藥品必須是有進口註冊證才能銷售。海外代購藥品屬於違法行為,但如果只是家庭自用或者是幫親戚朋友少量的、小範圍購買,並且是不加錢自用,可以從輕處罰。
不過打開朋友圈,會看到很多代購信息,因為自己不能到現場購買,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這些代購,但是也應該擦亮眼睛,儘量找熟人幫忙。
有人需求就會有獲取渠道,但這些渠道具有隱秘性,很多時候,執法人員未必能在第一時間查到,所以打擊非法代購,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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