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賣的太便宜?格力600多億的大合同生變!誰最捉急 誰最受益?

持有格力電器的股東從來不會寂寞,昨晚又是高潮迭起。先是公告20億元參與認購三安光電定向增發新股,接著官方網上公告,對今年1月1日起至雙11之前,購買了與此次降價空調相同產品的消費者補貼,不讓他們吃虧。最後,又公告:鑑於股份轉讓協議的內容尚有未盡事宜,珠海明駿和格力集團仍在繼續協商,雙方同意將股份轉讓協議的計劃簽約日期延後。

我前兩天就在《格力集團為何仍然未與珠海明駿簽署股份轉讓協議?》說過:

“在兩家意向受讓人繳納締約保證金後,格力集團拖延時間不確定受讓人,對意向受讓人不利,因為鉅額保證金被格力集團無償佔用了。如今確定受讓人後,轉讓人格力集團再拖延,除非最後撤銷轉讓,最終受損的是格力集團自己。依據此前公告,“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交易價款總額的40%作為履約保證金”。越早簽署協議,格力集團就能越早收到珠海明駿支付的另外一筆金額不菲,數以百億元計的履約保證金。

於是我以小人之心揣測,珠海明駿是不是為了儘可能遲一點,或者還沒有預備好這交易總價的40%的保證金,有意技術性拖延到最後一日簽署協議呢?我想一切皆有可能,唯獨這份萬眾矚目的股份轉讓協議不可能最後一刻宣佈不簽署。否則,那玩笑開得就天大了。”

我原以為,珠海明駿最多技術性拖延到十個工作日期限的最後一天完成簽約。沒想到,昨晚公告更乾脆,計劃簽約日期延後。這就有意思了,我們不禁要想,簽約日期延後,誰受益,誰捉急?

此次格力電器15%股份的轉讓底價是44.17元,這是以格力電器公開徵集提示性公告日(4月1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算術平均值(即45.67元/股)為基礎確定的。

若是此次轉讓在6月31日前完成簽約過戶,格力集團最少有400億元的鉅款早就收入囊中了。可如今已是11月中旬,近年底了。格力電器的股權價值,與4月定價時不可同日而語。格力股票市場均價已近60元,格力公司在這半年產生新增利潤也超過百億。若是重新議價,肯定不是當時的44.17元了。但是,格力集團沒有辦法,不能重新發標叫價了。因為珠海明駿已經投標報價完畢,格力集團也公告確定珠海明駿為受讓人了。現在延後簽約的理由是“股份轉讓協議的內容尚有未盡事宜”。未盡事宜可以有無數項,唯獨不可能是早已確定了的轉讓價格。

因此,轉讓協議越晚簽約,對格力集團越不利。因為不簽約,格力集團就收不到珠海明駿的受讓金。可格力電器股權2019年度產生的孳息,雖然股份未辦過戶手續,實際上已經有15%歸珠海明駿所有了。

而珠海明駿,雖然名義上還沒有得到格力電器的控制權,實際與格力電器的合作早已開展。比如說,高瓴清空了持有的美的集團股票,格力電器近來2億元新設電商公司,昨天又宣告20億元投資三安光電,尤其是這次雙11購物狂歡節的經典之作,很難說沒有高瓴在幕後出謀劃策。

至於格力電器的小股東就更不要擔心了,協議是早一天還是晚一天簽約,珠海明駿早一天還是晚一天付款給格力集團,與我們沒有一毛錢關係。讓他們去磋商談判吧,我們只是吃瓜的旁觀者。我想最捉急的是格力集團,它比誰都希望早點簽約,早點得到轉讓款。那可是幾百億啊,晚一天得到,會少多少利息啊?(作者:股災親歷者)

寫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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