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案例告訴你:護理人員要相對固定,不能做無根的浮萍

作為護士,你是不是不喜歡醫院把你隨意調來調去,沒有一點歸屬感,像個無根的浮萍?作為護士長,面對科室護士“走馬燈”式走馬換將的調換,是不是會為護理安全缺乏保障而憂心忡忡?

情景再現1

科室裡,不僅護士要固定,儀器也不能亂拉亂換。

某醫院急診室,有洗胃病人緊急洗胃。可是,當班護士小韓覺得這洗胃機就是用著不順手:不是進液大於出液,就是某個指示燈不亮,還有,明明就放在搶救室裡抽屜裡的藥用炭,就是找不到……好不容易才勉強結束了洗胃,這次洗胃搶救前所未有的失敗。

當天夜裡,小韓就在微信裡跟護士長說了洗胃機出故障的事情,讓護士長抓緊時間搶修,洗胃機壞了別叫影響搶救。

第二天一早,護士長就帶著接班護士對洗胃機進行測試,結果是:洗胃機沒毛病。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小韓之前因別科缺人,被調到內四科一年之久,這次科裡也缺人了,就讓她回來幫幾天忙。小韓回來之後,科室現在是物是人非,洗胃機早已經不是原來的那臺洗胃機,這臺機子沒有緩衝鍵,胃管堵塞需要護士斷開連接進行清理;藥用炭就在搶救室,只不過被專管護士放進了整理箱,小韓才回來,儀器和環境已有些生。

感悟:醫院內的崗位,不同於工廠裡的生產流水線。值班人員面對的是鮮活的生命,患者病情隨時有可能發生變化。醫護人員一定要相對固定。搶救多、儀器較多的科室,搶救儀器也不能隨意亂換。如果護士小韓中間不被調到別的科室,一直呆在急診科不動,熟悉的工作環境、用順手的儀器、固定的藥品放置位置……以上這些工作中的不順手、儀器操作使用不順利的情況,或許就能規避和避免。

三個案例告訴你:護理人員要相對固定,不能做無根的浮萍

圖文無關

情景再現2

護士的崗位,不是你拉過來一個護士,就成勝任的。

車載擔架車的應用,看似簡單,實則不易。

能推著跑動,這還不算。車載擔架車是摺疊式的,車身高,下面四個萬向輪更加靈活,能隨意轉向、擔架車前後變換,也比之普通的擔架車靈活;更有急診病人,除了相對安靜的內科病人,更有大呼小叫、鮮血淋漓的外傷病人,陣痛發作的待產婦,高熱驚厥的孩童……你永遠不知道,這趟車出完,迎接你的下一趟急救任務,會是什麼?

科裡有個護士回家待產了,護理部從外五科調過來一個年輕的外科護士小秦,想著外科護理與急救護理工作有許多相同之處,也就沒讓小秦進行規範的崗前培訓,跟著跑了兩趟車,第二天,小秦就開始頂崗倒班了。

在急診室,醫院內的“欺生定律”萬分靈驗,這不,越是小秦手生,她的班上就越是忙。

又是一趟急診。這次接回來的是一個初步診斷“腦出血”的病人,醫生護士協助聯手把患者從救護車上轉運下來。出車醫生在下面拉擔架車,小秦在救護車上配合,還沒等摺疊的車載擔架愛車兩隻後輪著地,小秦就提前鬆手了,結果,擔架車後面一下子傾斜起來,患者頭部一下子“磕”在了救護車車尾的鐵板上……患者本身就是“腦出血”,這下又碰到了患者頭部,患者預後不佳,由此引發一場不大不小的醫患糾紛,最終以醫院、科室賠付患者一定數額的賠償金了事。

感悟:急診科醫護人員要相對固定,不能隨意調換,每個上崗人員,都要經過規範的崗前培訓,最好要有三年以上的臨床實戰經驗。否則,急救安全堪憂,醫療護理隱患重重。

情景再現3

在病房裡的扎針能手,在救護車上栽了!

急診科有個護士嫌科室夜班勤,急救工作性質起伏不定,想方設法的調到了相對清閒的崗位。一個蘿蔔一個坑。急診科原本四天一個夜班的固定排班模式,一下子少了一個人。三天一個夜班,科室護士硬撐了幾天,真的吃不消。護士長就打報告,向醫院申請調人增援。

護理部考慮到急診科的特殊情況,安排調過來一個內科護士,有著五年臨床經驗的護士小康過來頂班。護理部領導想著護士小康在內科病房幹得不錯,是個“老”護士了,扎針技術好,讓她跟著救護車跑院前,過來就能頂班,不用再安排1-3個月的崗前培訓耽誤倒班。

聽上級領導如此安排,急診科護士長也就不好說什麼,她特地安排一個臨床經驗豐富的高年資護士跟小康搭班,雙班模式,優勢互補。不過兩天,就讓小康正式上崗倒班。

院前急救接診到普通的病人,倒也看不出什麼,院前處置也相對簡單,量個血壓、吸上氧,就把病人轉運回了醫院。可遇到急危重搶救病人,小康的“新手”身份就漏了餡:在高速行駛的救護車上,小康面對一個車禍傷失血性休克的搶救病人,原本技術嫻熟的靜脈穿刺技術,在顛簸的救護車上,完全找不到感覺,加之傷者失血過多,血管幹癟,從把傷者抬到救護車上就開始為傷者建立靜脈補液通道,連扎兩針皆告失敗,救護車都把傷者轉到醫院了,小康的針還沒紮好……

感悟:在平靜、安穩的院內醫療護理環境下,能夠遊刃有餘、勝任本職工作的醫護人員,換個新的陌生環境,沒有一段時間的實戰與磨練,真的拿不出手!必要的環境熟悉與崗前規範化培訓,很有必要!

綜上所述:

在醫院裡,不是隨便拉過來一個人,就能勝任、頂崗的。這就是醫院人力資源管理上,為什麼要求護理人員要相對固定,不隨意亂調,強調有的崗位醫護人員要積累有三年以上的臨床工作經驗的重要原因。以上三個案例,就是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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