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東北大米為何在南方賣不動?

優質東北大米為何在南方賣不動?

我家鄉在洞庭湖平原,從小吃南方大米長大,30年前來北京便改吃東北大米了。實話實說,與東北大米比,南方大米無論品質還是口感皆稍遜一籌。以研究經濟為職業,原以為東北大米會比南方大米賣得好,可不久前赴黑龍江調研,聽858農場幹部職工反映,東北大米賣到南方不僅優質不能優價,就連銷售也很困難。

是令人費解的現象。到底是怎麼回事?農場一位銷售人員給我的解釋是:南方水稻一年種兩季,產量相對高;東北水稻一年種一季,品質好但產量低,價格相對要高一些。正因為價格高,國家糧庫一般不收儲東北大米;而南方消費者也嫌東北大米價格高,購買者不多。他算了一筆賬,四川大米在成都價格4元/斤,東北大米在成都賣5元/斤,即便有人買,扣除每斤1元運費,也體現不出優質優價。

讀者聽明白了麼?東北大米不能優質優價,是因為國家糧庫和消費者都不願多花錢買米。驟然聽似乎不無道理,然而深想卻有疑惑:國家糧庫不買高價米好理解,因為儲備糧日後要當成米賣。可消費者怎會也不買高價米呢?據我所知,泰國“茉莉香米”10元/斤,價格高出東北大米一倍卻在成都賣得好,此為何故?

對我提出的疑問,農場的張副書記作了如下解答。他說:泰國香米暢銷南方市場,原因是香米特徵明顯,同時還有進口證和專業認證,人們容易識別;而東北大米與南方大米的樣子差不多,東北人自己認得出,南方人卻很難分得清。消費者擔心買到假貨,所以寧肯低價購買當地米而也不願多花錢買東北大米。一語道破,東北大米在南方市場銷售不暢,原來是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

於是讓我想到了經濟學講的“逆選擇”。我們知道,市場競爭的結果是優勝劣汰,可有時也會出現劣勝優汰。以二手自行車買賣為例。在“二手車”市場,賣家若將所有舊車都刷上油漆,買家會怎樣出價?買家看不出車的新舊程度,當然會儘量壓低出價。若買家壓低出價,而賣家卻對車的新舊程度瞭如指掌,那麼就會將最舊的車先賣出,這樣市場也就出現了“逆選擇”。

從信息不對稱的角度看,大米市場與“二手車”市場確有相似之處。大米不僅存在品質差異,而且新米也不同於陳米。由於消費者對大米的差異無法識別,為了避免中計,他們不得不將價格鎖定在自己認為合理的水平上。可賣家總比買家精,對賣家來說,既然大米優質不能優價,當然也不會將優質大米賣給消費者。

目前國內大米市場的現實,正好印證了上面的推斷。聽農場的同志講,前幾年東北大米本來已有幾個不錯的品牌,由於優質不能優價,有的糧商便將東北大米中摻入南方大米,或者用成米冒充新米賣。幾年下來,消費者並不認為東北大米好過南方大米,結果呢?不僅把品牌賣倒了,而且還讓東北大米陷入了“價格越低,供給品質越差;供給品質越差,價格越低”的怪圈。

這樣的結果令人尷尬,也令人遺憾。不過事已至此,當務之急是要研究如何亡羊補牢。讓我們再次回到“二手車”市場,經濟學說:“二手車”市場所以出現逆選擇,原因是信息不對稱。反過來理解:若要避免市場出現逆選擇,必須讓買賣雙方之間信息對稱。此推論在邏輯上肯定沒有錯;問題是在操作層面很難做到,即便能做到,所付出的交易成本(信息費用)也會非常高。

舉例說吧。為了讓市場信息對稱,人們通常想到的是請權威機構(專家)給大米作鑑定,並將鑑定結果公之於眾。我不否認這樣做有助大米市場的信息對稱,可同時也會帶來兩大難題:一是請權威機構(專家)作鑑定需支付相應的費用;二是權威機構作鑑定並不能保證糧商不再偷樑換柱,最終還是難以避免“逆選擇”。

說我的觀點:“逆選擇”起因於信息不對稱,但關鍵卻在價格鎖定。我在曾撰文討論過格雷欣定律,大多數學者認為,“劣幣驅逐良幣”是人們關於金銀貨幣磨損的信息不對稱,其實不然,金銀貨幣的磨損程度明眼人一看便知。貨幣市場出現逆選擇,真實原因是貨幣磨損而法定價格不變。既然劣幣與良幣的價格(購買力)相同,劣幣當然會充斥市場,良幣會被儲藏、退出流通。

同理,國內大米出現逆選擇,歸根到底也是價格鎖定。大米品質不同,價格一旦被消費者鎖定,糧商則別無選擇,也會先賣出質量相對差的大米。由此看,要改變市場逆選擇,就必須打破價格鎖定。對價格解鎖經濟學提出過兩個辦法:一是商品按質定價。比如將東北大米按品質分為甲、乙兩等,甲等定價每斤7元;乙等定價每斤5元,由消費者自主選購,這樣價格鎖定即可解開。

價格解鎖的另一方法,是“價格歧視”。讀者不要望文生義,價格歧視沒有貶義,是指對同一產品按不同需求定價。顯然,價格歧視不同於按質定價:飛機頭等艙與經濟艙票價不同是按質定價;同一架飛機的經濟艙,白天航班與紅眼航班票價不同則為價格歧視。也許有人問,同一產品為何可以定價不同?答案是消費者需求不同。同一本書,精裝本比簡裝本價格高30%,並不是精裝本的成本高30%,而是有人願出高價買精裝書。

留心觀察,現實中人們收入不同,需求層次確實存在差別。一般地講,低收入者追求經濟實惠,高收入者追求消費品質。正因為人們需求層次不同,賣方才有可能實行“價格歧視”。這裡要指出的是,價格歧視雖不同於按質定價,但兩者可以結合進行。前面在討論按質定價時我將東北大米分為甲、乙兩等,甲等定價7元;乙等定價5元。若引入價格歧視,價差可拉得更大些:比如將甲等每斤可提至10元;乙等可降至4元。

當然這只是賣方定價,價格高低最後還要看買方能否接受。不過有一點可以明確:賣方若希望優質優價,就得主動採取差別定價,若自己不拉開價格,價格就會被消費者鎖定。價格一旦被鎖定,市場將不可避免出現“逆選擇”。經濟規律如此,我們誰也無法抗拒,更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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