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迷思

幸福是我經常思考的一個問題。我們總是會笑,會感到快樂,但是發自內心的感到幸福,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呢?我不知道。

泰勒·本-沙哈爾的《幸福的方法》,是我去年就買回來的一本書,但是在書架上放了快一年,我都沒看完。

是他寫的不好嗎?不是。是我自己沒有用心去讀而已。之前很長時間,我的心態太浮躁了。

這本書很薄,內容也很簡單,浮皮潦草地看的時候,會覺得這樣的心靈雞湯實在是寡淡無味。所有的道理我都懂,但是還是不幸福,能咋地?

能咋地,這也是我過去很多年面對問題時的態度。我逐漸發現自己有個很壞的毛病,就是不踏實。成績差想從頭學起的時候,堅持不了;有目標想完成的時候,堅持不了;想深入瞭解一些東西的時候,堅持不了。

不得不承認,一個人習得能夠獲得幸福的方法,真的很難,因為思維模式、看待問題的角度會影響你的觀念,而觀念影響行為和感受。但是看完這本書,我又覺得幸福其實很簡單,簡單到你只需要知道心裡真正的聲音是什麼。

或許,就是因為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受身邊嘈雜的環境影響太多,才漸漸丟掉了內心的那個聲音吧。

幸福的迷思

這本書共三篇內容,內容分別包括幸福是什麼、如何在生活及工作中應用幸福方法、作者關於幸福的思考。如果你能靜下心,建議可以讀一讀;如果不行,還是別浪費時間了,因為我浮躁的時候也覺得內容特別沒意思。

在探討幸福是什麼之前,我們先來看看為什麼人們會感受不到幸福?

作者按照人生態度和行為模式把人大致分為四類:享樂主義型、忙碌奔波型、虛無主義型、感悟幸福型。

很明顯,只有感悟幸福型可以體會幸福,那其他三類人為什麼不行呢?因為這三類人對生活的關注點不一樣。

享樂主義把眼光放在當下,逃避壓力和痛苦,所以他的幸福很短暫;忙碌奔波型把眼光放在未來和結果,忍耐壓力,所以他的幸福總是遙不可及;虛無主義型已經放棄追求幸福,沉湎於“習得性無助”。

回想我的過去,從享樂主義的幼兒長到忙碌奔波的大孩子,再到陷入虛無主義的窠臼。我總是聽大人說,只要怎樣就能怎樣,這個怎麼樣,永遠在遠方,所以我站的當時當刻,永遠不快樂。

那我們現在想知道,到底什麼是幸福?

泰勒說,幸福是“快樂和意義的結合”。快樂代表現在的美好時光,屬於當下的利益;意義則來自於目標,一種未來的利益

我們要學著體會積極的情緒或情感,還需要這種愉快感的來源是有意義的,而這種有意義的生活同時能夠充分地發揮自身的潛力。增強幸福感最好的方法就是嘗試、汲取經驗,同時關注內在的感受。

OK,看完以上的解釋我們再來回味一下,我們從小所受的教育是什麼樣的,以我為例吧。

在我從小孩長成大人的過程中,聽到無數次的話是——你要按我說的做,這句話會把我內心很多的感受阻擋掉,這樣我很難體會到真實的情緒或情感,更難以得到積極的情緒或情感。

我的快樂來自於身邊人的肯定,父母的、老師的、朋友的,因為我總要學著去做一個好孩子、好學生、好夥伴,我的人生目標就是父母和老師的期望,是做一個成功的人的目標。但是這個目標對我,至少對幾歲十幾歲的我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我不是個高智商的孩子,情感的發展也很緩慢,我所有的進步都是一個坑一個坑摔倒又爬起來才學會的。我在努力做一個成功的人的過程中,因為智力所限、環境所限、道路所限很難發揮自己的潛力和特長。

在三十多年的時間中,我學著嘗試、汲取經驗,但是沒有學會關注內在的感受,因為大人們教給我,我的感受不重要。這就是我不幸福的原因。

我的總結是,我從來沒有什麼機會去學習如何瞭解自己、感受自己、做自己。我就在一點點長大的過程中,慢慢丟掉了最初的靈性和天真。這不是我的問題,或許也不是家庭學校的問題,這是一個人的人生歷程必經的過程。

幸福的迷思

我們現在想找到自我,找到幸福,應該怎麼做呢?

首先說一下目標。書中說,做一個幸福的人,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可以帶來快樂和意義的目標,然後努力地去追求。

設立目標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成功,所以有目標的比沒目標的人更容易成功;想要得到幸福,就不能只看目標的結果,而要看過程,因為目標不是結局,而是意義;在發自內心最堅定的意識,或是在最感興趣的事情上設立目標,就是自我和諧的、有意義、又容易得到幸福的目標。

書中把事情分為“要做的”和“不得不做的”兩類,前者更容易得到幸福,後者很難體會幸福,這也是大部分人面臨的情況。我們總是有太多不得不做的事情,而沒時間沒精力去關注要做的事情,生活總是這麼錯位,自然難以快樂和幸福。

其中最關鍵、涉及面最廣的三件事情,分別就是學習、工作和親密關係,作者分別在第二篇詳細論述了他認為的,如何在這三個領域取得幸福的態度和方法。

比如,使用心流體驗獲得學習成長的幸福感,使用MPS模式找到能讓你感到幸福的工作,找到一個人的核心價值去打造自己的幸福圈。

這三章內容比較多,我不一一論述,說一下讓我感到有所收穫的地方吧。請看下面這幾段話,摘自第6章第88、89頁

“一項研究結果指出,人類喜歡休閒多於工作,但人們在工作中的心流體驗比在休閒活動中要多。這種矛盾令人深思,它說明了我們對工作存在偏見。

我們常常把努力與痛苦、休閒與快樂聯繫在一起,這其實已經干擾了我們對於自身體驗的客觀認知。當我們開始把工作中的積極體驗負面化時,其實也是在限制自己獲得幸福的潛力,因為幸福並不僅僅是經歷正面情緒,還要重視這個過程中的體驗。

當我們對幸福的看法很刻板(即當我們把努力和掙扎排除在幸福感的來源之外)時,其實忽略了一些獲得幸福的最大可能性。在學校和工作中,我們忽略了獲得幸福的機會;在學校和工作之外,我們又拼命地消滅所有的挑戰和困難。結果導致我們產生了這樣一種感覺:幸福真是遙不可及。”

這些話讓我突然想起今年年初,自己在工作中那一段深陷痛苦又慢慢爬出的心理體驗,其實就是接受了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接受工作中的痛苦,接受了挑戰和困難,這種接受本身就是對痛苦感的妥協、與幸福感的和解。

因為我願意在工作中感受所有的感覺時,痛苦和快樂其實是並行不悖的。幸福並不代表不會遇到困難,不會感受痛苦,而是在高高低低的過程中保持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就如書中所說,“掙扎、困難和挑戰都是豐富的生活不可或缺的,幸福之路並無捷徑。

當我總想著時時刻刻沉浸在幸福(輕鬆的工作、快樂的生活)中時,其實是在朝著幸福的反面前進,因為我自動屏蔽了真實的感受,只幻想一種純粹的虛弱的幸福,那種幸福其實不是真正的幸福,因為它不踏實,不強韌。

幸福的迷思

在親密關係中,如何尋找幸福呢?

泰勒說,我們要去真心愛一個人的核心價值,這是我們最深最真的特性,是我們的個性。它包含我們的生活原則,但這些原則未必與我們平時所宣稱的一致。所以,唯一可以用來衡量一個人個性的方法,就是根據其個性所反映出來的行為來判斷。

這段話稍微有些晦澀,我的理解是,我們看一個人,不應該看他說什麼,而應該看他做什麼,因為語言是宣稱的、外顯的,而行為才是真實的、內在的。但是現代社會,修飾行為的方法也不少,這就需要人們仔細的觀察和細心的體會。

作者的意思是,不要因為外貌、財富、名利而愛一個人,而應該因為踏實、力量或是善良而愛一個人,這種愛,才是無條件的愛。

無條件的愛,會給人一種勇於追求有意義且快樂的事情的力量。而要獲得、維護這種無條件的愛,要學會分辨愛與犧牲、懂得相互理解、用心經營親密關係。具體怎麼做,篇幅所限,暫不多說。

我的一個朋友說,她有一次出差回來後發現,老公對她沒有激情了,就知道出問題了,後來和平分手。在感嘆多年的感情流逝之餘,我會想,他們之間,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愛?

按照她的描述,她的婚姻應該是《親密關係》中描述的激情之愛,這種愛看似深情滿滿,但是最容易消逝。如果他們愛的是彼此的核心價值,這種愛就那麼容易流失嗎?如果他們之間是無條件的愛,為什麼多年沒有平衡好愛和犧牲,沒有收穫深層次的理解和接納,沒有通過了解去加深兩人的親密關係?

書中說,“進行深刻的自我探索,是保持愛情和熱情的必要條件。我們必須打開心靈,與伴侶分享自己最深刻的需求和恐懼,甚至性幻想和生命的夢想。除了讓伴侶認識到自己的努力之外,還要嘗試去真正的理解對方。”

生活的愛情婚姻,大多是慢慢過成了不過如此,有的從享樂主義變成虛無主義,有的變成忙碌奔波型,但總是不得其所,找不到感悟幸福型的甜蜜。

我不敢說我的愛情婚姻一定是甜蜜幸福的,但是一路走來我感覺比最初相遇時更愛他、更理解他、更瞭解他,而我們也在這段曲折的旅程中一點點實現心中的理想,變成更成熟自信的人。

當我回味書中很多話的時候,漸漸明白一個道理,就是幸福是一種過程和感受,不是一個結果和定格。當把眼光從眺望遠方收回到體驗當下的時候,幸福其實就在每個人心裡流逝的每一刻裡,只是這些時刻,需要人們認真地、放鬆地、使用正確的方法去感受。

幸福是每時每刻,是努力爭取,也是悲傷失落,黯淡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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