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葉刀》實錘了:醫用大麻治療效果不確定

《柳葉刀》實錘了:醫用大麻治療效果不確定


編譯 | 王心玥

製版 | 羅歡


醫用大麻熱度再起


過去幾年,大麻又火了。大麻素(cannabinoid)是一類從大麻中提取的化合物的統稱,它能夠和神經系統中的大麻受體結合,使人產生強烈的欣快感,起到興奮、致幻或者鎮靜的作用。


雖然大麻在多個國家和地區仍屬違法,歷史上,大麻卻是被用於治療失眠、麻醉鎮痛的一種藥物。近年來,醫用大麻在加拿大、英美、瑞士、澳大利亞等多地合法化。2018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刊出一項含225名被試的雙盲安慰劑對照實驗(也就是所謂臨床“金標準”測試),顯示醫用大麻能夠有效減少癲癇發作。


權威機構警告大麻副作用


不過,權威機構對大麻的應用仍持謹慎態度。世界衛生組織在其主頁上謹慎地表示,雖然大麻二酚(cannabidiol)已不再列為受控制物質清單,但並不意味著“它不受到嚴格的國際管制”;同時,也列出了它已被反覆證實的危害,包括損害正常的認知功能發展譬如記憶、注意力,影響駕駛、操作複雜器械等。


那麼醫用大麻能否改善情緒失調等心理健康症狀呢?《柳葉刀-精神病學》最近發表的分析綜合了83個實證研究、涵蓋超過三千人的數據,結果顯示,無法確鑿證實醫用大麻能夠改善精神健康狀況。僅有少數研究支持四氫大麻酚(THC)能夠改善焦慮症狀,而且研究質量較低。同時,大麻還有許多已知的副作用,包括嗜睡、食慾降低、腹瀉等。


與醫用大麻效果無法證實相輔相成的是,非醫用(娛樂性)大麻往往帶來的是抑鬱症、焦慮以及其他精神類疾病。這也對那些向醫用大麻和娛樂性大麻敞開大門的國家敲響了警鐘。


研究作者、澳大利亞國家藥物與酒精研究中心(NDARC)的Degenhardt教授表示,目前他們尚未找到高質量的實證研究以證明醫用大麻能夠有效、安全地治療精神類疾病。在開放醫用大麻的國家,醫護人員必須充分意識到目前針對大麻素的研究十分有限,即便在必須使用的情況下,也要對醫用大麻的影響做充分、實時的評估。


醫用大麻:療效小,副作用大


這份綜合性研究是《柳葉刀》藥物使用系列中的一篇,研究者團隊系統性分析了醫用大麻對六大類精神疾病,包括抑鬱(42篇文獻)、焦慮(31篇)、多動症(3篇)、妥瑞症(Tourette syndrome,又稱抽動症,2篇)、創傷後應激綜合症(12篇)和精神分裂症(11篇)的治療效果。


在多數治療抑鬱和焦慮症的研究中,大麻的使用並非意在減輕精神症狀,而是用於緩解其他併發症狀譬如非癌症引起的疼痛或者多發性硬化症。而在其他使用大麻來治療精神症狀的研究中,科研團隊的重心則主要放在四氫大麻酚(THC)的作用,而非醫用大麻本身


四氫大麻酚起到積極效果的案例中,共有七項研究、252名被試同時還有其他的生理症狀。因而,研究者懷疑是由於生理症狀的緩解導致焦慮症狀減輕,而非因為THC直接作用於精神機制。


而更多情況下,醫用大麻加重了精神分裂的症狀(一項研究,24人),造成多例被試發生副作用(10項研究,1495人)、以及被試因為副作用退出研究(11項研究,1621人)。


與其輕率地認為大麻對治療疾病有種種益處,不如停下來聽一聽研究者給出的警告:醫用大麻的風險並沒有得到完善的評估,而目前對其在精神疾病療效的臨床實驗質量較低。特別是缺乏真正的隨機對照實驗,也是臨床藥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黃金標準


由於當下對大麻的熱度再起,許多國家和地區將醫用甚至是娛樂性大麻合法化提上日程。特別是在歐美髮達地區,年輕人往往容易誇大大麻的安全性,可以忽略它的危險,把它和“自由”“開放”“時髦”的概念聯繫在一起,然而使用大麻不僅本身有巨大危害,並且會導致其他更危險毒品如海洛因的使用率提高,如同微博大V、從事過禁毒工作的@田浩Ty所說,“開放任何一種毒品,都會增加所有毒品的可獲得性,最終結果同樣是非常糟糕的”。





參考文獻:

[1] https://www.who.int/features/qa/cannabidiol/zh/

[2] Devinsky, O., Patel, A. D., Cross, J. H., Villanueva, V., Wirrell, E. C., Privitera, M., ... & Zuberi, S. M. (2018). Effect of cannabidiol on drop seizures in the Lennox–Gastaut syndrom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378(20), 1888-1897.

[3] 田浩Ty. (2019年06月26日) 新浪微博,來源:

https://www.weibo.com/6910831244/HAI7dcAqO?type=comment.

[4] Cannabis. WHO. Retrieved from

https://www.who.int/substance_abuse/facts/cannabi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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