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原副大隊長周華被“雙開”

據九江市紀委監委微信“廉潔九江”消息,日前,經中共湖口縣委批准,中共湖口縣紀委、湖口縣監委對湖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原副大隊長周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華在任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私車公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套取財政工資用於個人支出,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周華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

周華身為黨員幹部,忘記初心使命,思想蛻化變質,目無法紀,以權謀私,收斂錢財,知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湖口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湖口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周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口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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