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可享受社保補貼

10月31日,記者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聯合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四部門共同印發了《關於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質量、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保護、全力做好睏難高校畢業生兜底保障等進行了規定。其中,將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象範圍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離校1年內放寬至離校2年內。

在“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方面,要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意見》規定,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這意味著,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享受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在“提升就業服務質量”方面,人社、教育部門要做好信息交接,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崗位信息、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就業見習等針對性服務。同時,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將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對象範圍,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在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在“強化就業權益保護”方面,要求簡化就業手續,要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加強招聘領域監管,禁止招聘信息中含有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地域等歧視性內容,要持續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專項執法檢查,規範就業簽約。

在“全力做好兜底保障”方面,將求職創業補貼對象範圍擴大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補貼時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可由學校代為集中向人社部門申領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記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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