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樂君:推進法治建設須正確把握五對關係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推進法治建設,促進依法行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認識和把握好五對關係。

一是政治與法治的關係。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最大區別。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學家也認為公法只是一種複雜的政治話語形態,公法領域內的爭論只是政治爭論的延伸。因此,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二是法治與德治的關係。法律與道德是重要的社會行為規範,其共同點都是對社會關係調整、對人們的行為進行評價。但道德體現的是“人類精神的自律”,是一種意識形態,而法律體現的是“國家意志”的制度形態。在我國,法律與道德都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反映,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為,也是道德禁止和譴責的行為;反之,凡是法律要求和鼓勵的行為,也是道德要培養和倡導的行為。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體現基本的道德規範;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過法律的強制力規範人們行為、懲罰違法行為來引領道德風尚,推動社會道德素質提升。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道德,培養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為依法治國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三是政策與法律的關係。法律是制度化、條文化的成熟政策。政策相對靈活,變化較快,而法律比較穩定,其修改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在我國,法律是成熟政策的條文化,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施。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都是治理國家、發展市場經濟的基本手段。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要通過法律程序使黨的主張上升為法律,成為國家意志。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

四是改革與法治的關係。改革與法治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將有力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業向前發展。”同時強調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重大改革必須於法有據。因此,必須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係,改革不能闖法律的禁區,越過法律的底線。近年一些重要的改革,如農村土地制度改革,2015年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當然,法與時移,法治領域自身也有一個改革發展的問題,比如法治體制的理順,法治體系的完善,改革成熟的做法、經驗要及時上升為法律,或者對現有法律進行修改。比如,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讓農民吃上定心丸,2002年8月制定農村土地承包法,為鞏固三權分置改革成果,2018年12月又進行了修訂。

五是借鑑國外做法與從實際出發的關係。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英美法系、大陸法系、中華法系各有特點。我國春秋戰國時期早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比如法經;漢唐時期也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法典,漢律、唐律疏議。我國法治建設,必須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同時注意挖掘和傳統中華法律文化精華,逐步形成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農村法治建設就要從大國小農的國情農情出發,重視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業農村發展不充分的矛盾,關注農業現代化的階段特徵和區域發展不平衡的事實等。另一方面,學習借鑑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要堅持為我所用,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

(作者系農業農村部法規司一級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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