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界定“醫”“養”邊界

醫保領域領先的新媒體平臺

投稿郵箱:tougao@zgylbx.com

關注

來源:中國醫療保險 本文根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半島相關報道及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微觀經濟學研究室王震主任文章整理

近日,國家衛健委等十二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關於醫保支付存在的問題,《意見》要求加大保險的監管力度,釐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醫保資金“不得用於支付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

完善制度,界定“医”“养”边界

《意見》提出釐清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是非常及時和有必要的。因為醫養結合自2016年試點以來,不少地方單位已經參與試點,但試點過程中暴露出一個問題,即某些醫養結合機構將養老費用用醫保來報銷,造成醫保資金浪費,損害其他參保人權益,醫養結合成為醫保資金流失新的漏洞。

比如,中國醫療保險(id:zgylbxzzs)曾轉發中國紀檢監察報關於湖北省廣水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李國清借“醫養結合”之名,瘋狂套取醫保“救命錢”的文章:《嚴懲不貸!借“醫養結合”之名,瘋狂套取醫保“救命錢”》

文章中提出:“醫養結合”旨在將現代醫療服務技術與養老保障模式有效結合,實現“有病治病、無病療養”的養老保障模式創新。誰曾想,這個概念被誤讀,被濫用,從一開始就成為了不法分子大肆斂財的工具。更令人氣憤的是,自廣水二院二部開了先例後,不論有病沒病,只要是符合條件的老人,都變成了假借“醫養結合”之名,實行“套保之實”機構爭搶的“唐僧肉”。

再比如,有的醫養結合機構把一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轉成“住院模式”,再把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轉成醫療護理等費用,這些內部操作,醫保監管部門往往很難發現。

因此,必須依靠完善的制度來清晰界定“醫”“養”邊界。

完善制度,界定“医”“养”边界

“醫養結合”?前提是“醫養分開”!

“醫養結合”的本義是老年群體的醫療服務可及性問題,不管是失能半失能老人還是能夠自理的老人,不管是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還是居家養老的老人,都能夠方便及時地獲得自己所需的醫療服務,其核心是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的連續性。

但是在現實操作中,更多表現為養老機構舉辦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或者二者之間的某種聯合。這固然是醫養結合的一種表現形式,但卻不是醫養結合的本義。如果不能從本質上解決醫療服務對老年人的可及性問題,這種機構之間的“結合”可能帶來更多的問題。

問題之一即是一些醫療機構借舉辦養老機構之名,模糊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之間的界限,套取醫保資金。筆者所在課題組下去調研,發現一些醫療機構舉辦的養老床位“一床難求”,需求爆滿,一些醫院利用能夠獲得醫保定點的“優勢”,劃出一個病區作為養老床位,普遍受到“歡迎”。而之所以受到“歡迎”,一個原因當然是醫院可以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但更主要的則是這些養老護理床位能夠利用醫院的“醫保”定點將一些養老服務的費用、長期護理的費用納入到醫保報銷範圍,利用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之間的“模糊性”,使用醫保資金為養老服務付費,無形中帶來醫保資金的大量浪費。

實際上,這一問題並不新鮮,一些醫院的所謂“壓床”即是這一問題的體現:有些患者已經過了治療期,但為了繼續獲得醫保的支付,仍然住在醫院裡。在醫養結合政策出來後,一些醫療機構打著醫養結合的幌子,實際上與之前的“壓床”是換湯不換藥。

從這個角度來理解,要真正實現“醫養結合”,一個前提是要做好“醫養分開”:“醫養結合”結合的是服務,要求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之間的連續性,老年人在養老時能夠便捷地獲得所需的醫療服務;“醫養分開”分開的是支付,特別是在第三方付費的情況下,對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要區分清楚。

中國醫療保險官方微信 ID:zgylbxzzs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