鉑鷺風華樓盤 涉嫌無《預售許可證》售房

鉑鷺風華樓盤 涉嫌無《預售許可證》售房

金為·鉑鷺風華小區售樓部給趙先生開的“預定金”收據

本網於10月28日刊登了《承諾“買房送花園” 收了定金就反悔》一文,報道了“順慶區金為·鉑鷺風華售房部涉嫌在該樓盤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就與市民趙先生簽訂《商品房預約認購書》, 並將誠意金轉為定金, 雙方因是否贈送花園而發生糾紛”一事。該文刊發後引起極大反響。昨(29)日,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部門。

《商品房預約認購書》9月30日簽訂

10月29日下午,趙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他於2019年9月30日與金為·鉑鷺風華小區售樓部簽訂的《商品房預約認購書》(簡稱《認購書》)及交2萬元“預定金”收據。這份《認購書》上寫明瞭趙先生預約認購了位於順慶區府荊南路三段金為·鉑鷺風華小區12幢1樓5號房的房產, 上面還蓋了有“金為·鉑鷺風華營銷部”字樣的鮮章以及趙先生的簽名和手印;這份“預定金”收據上寫有“12棟1層5號預定金”字樣,蓋有“南充金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

趙先生說,他10月18日去房管部門查詢時,該樓盤12幢並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預售許可證》),應該涉嫌違規銷售。2019年9月30日開盤時,他看見現場有好幾百人前來排隊買房,有好幾人都把之前交的誠意金轉成了定金。

10月25日才取得《預售許可證》

記者拿著趙先生提供的《認購書》複印件來到市房地產管理局交易中心商品房科查詢到,金為·鉑鷺風華小區12幢於2019年10月25日才取得《預售許可證》。

市房地產管理局交易中心商品房科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金為·鉑鷺風華小區12幢目前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證》,但在9月30日並沒有取得該證件。2018年5月3日, 該局就向駐市轄三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經紀機構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商品房預(銷)售行為的通知》。《通知》要求: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對外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 網絡團購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不得發佈商品房預售廣告,不得承諾售後包租、返本銷售。金為·鉑鷺風華小區售樓部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時,就與顧客簽訂《認購書》、收取誠意金並轉定金,涉嫌頂風違規。希望當時的購戶積極提供誠意金票據和《認購書》等相關證據,房管部門將依法依規調查,查實違規行為後,將嚴肅處理。

這名負責人還稱,在這之前,他們還多次到金為·鉑鷺風華小區,在其售房部貼了該局對各樓盤售樓處必須公開的《購房提示》, 就是為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有效避免商品房買賣糾紛, 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記者 韓順順 文/圖)

溫馨提示

購房者應牢記《購房提示》

市房地產管理局交易中心商品房科負責人: 再次提醒廣大購房者牢記《購房提示》。對於開發企業發佈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事項、 銷售人員對購房者的承諾要謹慎辨別;確認意向購買的商品房所在樓幢是否取得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確認購買的商品房是否處於可售狀態, 充分了解擬購房屋是否有抵押、 查封或已銷售等限制銷售情況; 提示購房者繳納的購房款(含首付款、按揭款、分期付款等)應當直接存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該樓幢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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