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近日,
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發佈通知,
對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進行了調整!
值得關注的是,
這種情況,
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了!
具體有哪些調整?
一起來看看吧
對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規定
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無住房,同時在珠海及全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
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法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對第二套住房實行差別化貸款政策
1、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已有一套住房記錄,同時在珠海及全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
2、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無住房記錄,同時在珠海及全國已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
3、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已有一套住房記錄,同時在珠海及全國已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
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住房公積金貸款
1、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已有二套住房及以上住房記錄的。
2、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及全國已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屬於文中第二套住房貸款的申請已提交到珠海市公積金信息系統的,按原規定執行。此前屬於文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申請但未放款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趕緊把這個最新消息,
告訴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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