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1岁女孩被害:凶手未满14岁,曾尾随骚扰多名女性


大连一名11岁女孩被同小区一名13岁男孩杀害后抛尸,凶手蔡某某因未满14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收容教养。

14岁男孩蔡某某以需要帮忙为由,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此处的受害者小女孩王某骗到家中,并对王某进行搂抱,欲与王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蔡某某连刺7刀将女孩抛尸在楼下的灌木丛里。

该男孩与遇害女童系同楼邻居,截止到目前,施暴男孩父母未露面未道歉。警察上门时,蔡某的母亲正在家中忙着擦地板……只让警方带话说愿意卖房子赔偿,但被女孩父亲一口回绝。“那样不可能,我们不要钱,就要判他死刑。”

而这个涉案男孩之前不止一次骚扰过其他女性!曾经多次的尾随其他女性身后,甚至包括成年的单身女性。

13岁的蔡某某在学校表现也不好,经常通宵打游戏,父母也比较溺爱。其他同学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有问题。

未成年人犯案,一点都不比成年人温和,甚至可以说是残暴。去年年底,8岁的小女孩婷婷在学校被男同学脱下裤子,用笤帚捅伤了下体。放学回家在路上因流血过多走不动路,秋裤都变成血裤。事件的起因竟是因为两个同班的同学怀疑婷婷偷拿了他们的一块橡皮欠了一元钱未还,两人便对婷婷进行殴打。

事件发生后,因打人的马某某、赵某某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马某某、赵某某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校的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全部被免职。打人的男孩的家长,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钱。更无奈的是,他们统统无罪。同样的恶魔,每天都在全国各地出现。


可是谁来给这个11岁的女孩一个交代呢?她也是未成年,她还有大把的青春,可是她不会再有了。她又做错了什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