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寸 金 莲

作者/山泉月

三 寸 金 莲

妇女裹小脚兴起于北宋后期,是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习。古时相亲以脚的大小评判女人的长相,脚越小的女子越娇美。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能找个好婆家,就会忍痛割爱,逼迫自己的女儿裹小脚。女孩儿从小时侯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才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裹脚的。

宋代的缠足,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不但脚要小至三寸,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用一条狭长的布带,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趾骨变形,纤小弯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

一般女孩儿在四、五岁时就开始缠足。缠足时,女孩坐在矮凳上,把两只脚浸泡在放有药草的温水里,这种药水能使肌肉松弛,准备好絲质或棉质的布条,大约两米多长,宽七、八厘米,也把布条浸泡在药水里。然后将大拇指除外的其他四趾尽量向脚心拗扭。在脚趾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止霉菌感染,再用湿布条缠好。这些湿布条在变干过程中不断束紧,从而使脚变小。裹好后再用线缝好固定。

一开始不能狠劲裹,要让脚渐渐习惯这种束缚,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时期要持续两个月左右。缠足非常痛苦,有时会痛得晚上睡不着觉。缠到最后,除拇指外,其他脚趾关节会严重扭伤,甚至脱臼,脚也会肿,皮肤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束缚仍是日紧一日,直到消肿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然后还要裹瘦,缠到最后,另四个脚趾都要压到脚掌下,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这时裹脚布缠到最紧,缠好后,两只脚痛的半天不能走路,勉强挣扎着,用脚后跟垫着走。走一步疼一下,坐下是一阵阵的抽痛。睡觉时更是又胀又痛,有时用枕头、被子把脚垫高才好受一点,差不多得半年多时间才能彻底把脚裹瘦。有时伤口溃烂,更是痛苦难当,真是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啊。脚裹瘦以后还要裹弯,使脚弓变弯,长度缩短,半年以后可形成弯形。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10至15厘米。 裹小脚的女人洗一次脚是很费时间的,大多羞于人见,水里要放一些香料,来消除异味儿。

我老家在榆树黑林子,我有一个家族奶奶,裹着小脚,走路颤巍巍的。我听奶奶说过,在她五岁时,奶奶的小脚丫就被狠心的妈妈生生地把脚趾骨给裹了起来,疼得晚上都睡不着觉,不能独立行走,走路只能拄着一根棍子。奶奶说,裹小脚的女孩长大以后结了婚不能干重活,缺少谋生能力,好多人都受男人的气,我问奶奶:“那不裹脚不行吗”?奶奶满脸慈祥,笑着说:“那就一辈子嫁不出去了,当时就那个风俗啊。”有一次,我陪奶奶去长春她女儿家,走路时我要经常扶着奶奶。封建社会女人裹小脚的陋习真是摧残人啊!

缠足适应了封建社会礼教精神,成为束缚女人的手段。旧社会的男人很喜欢女人裹小脚,走路袅袅婷婷的,很有风致。真是变态心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是封建时代的陋俗!

到了民国时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推行禁缠足政策,后来又颁布了《禁止妇女缠条例》和放足布告,裹小脚的女人才逐渐没有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