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今天想和大家聊的話題,應該有點意思。

要是沒有意思我也先聊為敬了:流行音樂和錢,以及華語流行音樂史上的一樁懸案。

肯定有人要說了,流行音樂雖然總被埋汰處在鄙視鏈下游,好歹也是搞文化的,怎麼能談錢呢?俗氣!

還真不一定。流行音樂和錢的關係,一點都不小。

我在QQ音樂用“錢”作為關鍵字,搜索了一下。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這些歌就不逐一展示分析了。

用現在流行的話說,裡邊充斥著消費主義、物化女性、性別歧視,簡直是一部負面價值的活教材。

但不是所有流行歌曲提到錢,都瀰漫著銅臭味。

有些錢提得,還感人肺腑,令人難忘。

比如我們都會唱的一首歌,《漂洋過海來看你》。

熟悉華語流行音樂歷史的人都知道,這首歌是李宗盛寫的,故事原型來自原唱娃娃金智娟。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在1990年代前後,娃娃經歷了一場臺北和北京的異地苦戀,用她自己的話說,“大概做了兩年多的八點檔女主角”。

所謂八點檔,當然是言情劇的天下。

後來,娃娃把過程中的心酸苦楚傾倒給了李宗盛。

李宗盛是見慣情路風雨的人,一聽就明白,這是一首能流傳下來的歌。於是他細心傾聽,然後大筆一揮,就有了這段經典的開頭: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說實話,我每一次聽到這一段,都覺得心裡“砰”地一下。用情至深,叫人頭皮發麻。

後來我在包括Tedx在內的很多場合做演講,聊流行音樂,都會提到這句歌詞。

讓我意外的是,每當我向年輕的朋友介紹這首歌,講到“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他們的臉上總露出弔詭的笑容。

後來我問一個95後的女生,這段歌詞有什麼奇怪的嗎?

她直接來了一句:“半年的積蓄才買一程機票,窮逼就不要談戀愛了!”

妹子實在人,說得好有道理,我竟無法反駁。

可能流行音樂本就紮根於當時的社會環境。時移世易,土壤變了,內涵自然也會遷移。

《漂洋過海來看你》發表於1991年。

當時的臺灣雖然位列“亞洲四小龍”已久,經濟狀況算不上頹敗蕭條,但和今天的大陸年輕人動輒“說走就走的旅行”肯定沒法比。

用今天的眼光看,省吃儉用攢半年積蓄,只好買一程機票,被看輕也可以理解。

可我們寫文章要嚴謹,不能只靠推論。

所以我去找資料求證了。

去哪兒找呢?中國知網,對,就是那個翟天臨被動代言的論文網站。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一查還真有。

劉映仙、楊繼紅髮表過一篇名為《臺灣省1990年物價情況》的文章。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數據顯示,當年臺灣人均年收入是24317新臺幣。

作為參照,當年的一輛汽車是316667新臺幣,半年學雜費是11943新臺幣,一年房租是8618新臺幣,1公斤豬肉是33新臺幣。

換算一下,一個臺灣人的年均收入,可以負擔一年的學雜費,或者三年的房租,買1/13輛汽車,或者吃736斤豬肉。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雖然沒有直接的數據告訴我們,當年買一趟往返臺灣和北京的機票要多貴,但明顯可以看到,按當時臺灣人的平均收入,刨掉日常開支,半年的積蓄並不會太多。

能買一程往返跨境機票,已經不算窮了。

再做一個橫向比較。今天,北京飛臺北往返的機票在4000元以上,而生豬價格指導價在20元/公斤左右。

所以一程往返機票約等於200公斤豬肉。

同比例放到臺灣當時的物價裡,一程往返機票就是6600新臺幣,相當於9個多月的房租了。

朋友們,半年的積蓄能省下9個多月的房租,這哪裡是窮逼,這是獨立自強的小開啊!

願意把這麼多錢投到一次異地戀的見面裡,還只是機票,不包括禮物啥的,這是獨立自強又情根深種的小開啊!

年輕的男孩女孩們,如果今天有這樣的人追求你,可別著急嫌貧愛富,記得牢牢把握這個人。

至此,“為你我花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半年的積蓄究竟是多少,花錢的人究竟窮不窮,這樁華語流行音樂史上的公案(我自封的)就解開了。

不要再想當然地考慮錢多錢少,盡情感動吧。

正事兒聊完,我們再附贈一條花絮。

不要以為“半年的積蓄”只是一個孤例。

華語流行音樂的創作者似乎特別偏愛“半年的積蓄”這個數目。

1999年,歌神張學友推出了一首同樣膾炙人口的金曲,《她來聽我的演唱會》。這首歌的詞作者是來自新加坡的梁文福。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是歌神的某種“自我表揚”。

一個女歌迷,披星戴月風雨無阻地來聽他的演唱會,從十七歲一直聽到四十多,經歷了人生的各個階段:十七歲初戀,三年的感情被一封信收回;二十五歲戀愛,男朋友揹著她送人玫瑰;三十三歲的真愛,遇到年輕女孩求她讓一讓位;四十歲聽歌,小孩問她為什麼流淚,身邊的男人早已漸漸入睡。

太苦了,實在太苦了,感覺集齊了愛情苦味的七龍珠。也不知道是越苦越聽得懂學友的歌呢,還是聽學友的歌把人生越聽越苦。

Anyway,畢竟那時候還不是“風調雨順蕭敬騰,國泰民安張學友”。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能在一個歌手的演唱會里不斷遇見自己,認識自己,或許也是一種幸運吧。

就在這首歌裡,詞作者梁文福寫:


“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這下,半年的積蓄只能買兩張演唱會的門票了。

當然,是不是黃牛票,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問。

只好來推測一下。這首歌發表於1999年。歌裡提到女主角最大的歲數是四十多。那我們姑且以40歲記。

1999年40歲的話,17歲應該是1976年。

那一年的香港物價怎麼樣我不知道,但可以確定的是,那一年的張學友才15歲……離出道還有8年。

所以安啦,至少在17歲買演唱會門票這個細節上,有明顯杜撰的痕跡。那我們就不再深究,這裡“半年的積蓄”究竟是多少錢了。

我和好朋友,知名音樂自媒體人的遲斌聊過這個話題。他提供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角度,愛用“半年的積蓄”,也許只是因為“半年”是一個恰當的數字,又剛好是好唱的開口音。“一年”、“兩年”相比之下遜色不少,“三年”、“八年”之類,又顯得脫離實際了。

至於是不是這個答案,等我有機會採訪當事人,一定會問清楚。

今天就聊到這裡吧,我們下次再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