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借錢後都要還利息
但所有的利息都要還嗎?
以下6種情形下產生的利息
可以不用給!
利息不是你想要就能有
一定要雙方約定好
並寫在借條上
否則到還款日期
借款人只需支付本金
無需支付利息
出借人想要利息
一定要約定明確
否則即使訴訟至法院
也將不予支持
另外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
利息約定不明但出借人主張利息的
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
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
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
確定利息
我國民間借貸的利率
以24%(即2分利)
和36%(即3分利)為線
將利率分為三個區域
司法保護區
假如你是出借人
當約定的年利率不超過24%
可以大膽地讓對方
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不給就是耍流氓
法律會給你撐腰
自然債務區
假如你是出借人
當約定的年利率在24%—36%之間
利息沒給的,可以不給了
利息已經給了的,也要不回來了
高息無效區
假如你是出借人
當年利率超過36%
對方支付的超過36%部分的利息
是隨時可以從你這要回去的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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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利率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中有一種情形
雖然協議上可能是1000萬
但實際銀行匯款記錄為800萬
其中200萬已經作為
砍頭息在借款前扣除了
但這種行為法律上不允許
按照規定
計算利息的基數應為800萬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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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 利息的預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借款人有時會提前還款
這時利息應當按照
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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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條 提前償還借款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當借貸合同無效
自然約定的利息也無效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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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Review of previous peri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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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個在看再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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