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購買新商品房注意啦,燃氣工程安裝費不再單獨交納

10月16日,記者瞭解到,山西省新建或在建商品房配套的燃氣工程安裝費用納入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燃氣企業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買受人單獨收取。

隨著天然氣市場發展,管道燃氣日益普及,居民生活便利程度大大提高。但在燃氣工程安裝過程中,存在部分企業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收費標準偏高,指定施工單位、限制競爭等問題,影響了市場秩序,加重了用戶負擔。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措施,進一步規範我省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行為,加強收費管理。


太原人,購買新商品房注意啦,燃氣工程安裝費不再單獨交納


國家相關部委6月底對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定義及內函做了明確界定。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是指為保障用戶通氣,相關企業提供建築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服務而收取的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服務費和材料費等費用。

燃氣工程安裝收費範圍僅限於建築區劃紅線內產權屬於用戶的資產,不得向紅線外延伸。凡與建築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工程設計、施工等服務和材料不相關的收費,包括開口費、清管費、點火費等,一律不得收取,並不得變換名目另行收取費用。

我省新建或在建的商品房配套建設規劃紅線範圍內的燃氣工程安裝費用,統一納入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燃氣企業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買受人單獨收取。對未安裝管道燃氣設施的既有住宅,如果加裝管道燃氣設施,按照產權劃分,由產權所有人負擔燃氣工程安裝費用,收費標準由產權所有人與安裝企業協商確定。

目前,我省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標準由市場形成。結合上半年價格成本調查監審部門對燃氣工程安裝成本的調查情況,有關部門將聯合約談、提醒告誠、引導燃氣企業主動下調過高的安裝費用,減輕用戶負擔。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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