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今世的遇見,都是再續前緣,不是報恩,就是還債

張小嫻曾說:“凡屬際遇,絕非偶然。

一生中,我們會遇到好多人,有些人路過,有些人停留,有些人註定只是陌生人,有的人卻一輩子都難以忘懷。

這就是緣分,讓人琢磨不透。它不屬於偶然,卻實屬天意。

也許你的別具一格,會遇到獨具匠心的他;也許你的滿腔熱情,會遇到冷漠無情的他;也許你的幽默風趣,會遇到同樣詼諧的他。

無論怎樣,總會有那麼一個人,在恰當的時間、合適的地點,與你相遇。因為今生的遇見,是為再續前世的恩怨情仇。

所以,感恩所有遇見,它讓我們了卻前世的恩恩怨怨,也讓我們今生的生命不再是孤島,生活不再平淡無奇。就算顛沛流離,就算撕心裂肺,畢竟繁華了內心。

所有今世的遇見,都是再續前緣,不是報恩,就是還債

遇見,只為報前世的恩。

所謂遇見,並不是殊歸同途,其實也並沒有什麼東西在暗地裡催促你去認識,而是在某一時刻,你似乎完全不知,或者也沒有做好準備,那個人就站在了你前行的路上。

就像錢鍾書和楊絳的遇見,決定了一生的陪伴。之後說出了最動聽的語言:“遇到你之前,我沒有想過結婚,遇到你之後,我結婚沒有想過和別的人。”

所以說,遇見彷彿是一種神奇的安排,它是今生的開始,卻是前世的續集。

遇見,只為報前世的恩。

所有今世的遇見,都是再續前緣,不是報恩,就是還債

遇見,只為還前世的債。

有的人和你在一起會編織出一段美麗的神話故事;有的人在看到第一眼時就驚豔了你的全部;有的人卻給你上了一課,就匆匆離開;而有的人只是與你擦肩而過,肩膀稍微疼了一下。

想起一個故事:茫茫大海邊,一個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

第一個過路人,看了一眼,搖搖頭走了。

第二個過路人,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走了。

第三個過路人,過去挖個坑,小心翼翼地把屍體埋了。

當這四個人再次投胎轉世時,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和第一個過路人只是點頭之交;和第二個過路人相戀了一段時間;和第三個過路人成為了夫妻。

因為前世的兩不相欠,所以和第一個人的遇見是泛泛之交。因為前世的一件衣服,所以和第二個人相戀,只為還他一個情。因為前世的最大的債欠給了最後把她安葬的人,所以用盡一生一世來償還。

遇見,只為還前世的債。

所有今世的遇見,都是再續前緣,不是報恩,就是還債

的確如此,與生命裡每個人的遇見,本身就是前世的緣,能走多遠,完全取決於前世緣深緣淺。有離開的,就有駐足的。

而我們不必在相識的開始,就去定奪誰是真正的朋友,誰將一直停留。

只要循著時間的印痕,將相處的過程填充,來完成前世的結局。那麼,縱然久久相思無果、中途分道揚鑣、一路糾纏不清,也可以徹悟生命的遇見。

所有今世的遇見,都是再續前緣,不是報恩,就是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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