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電取消翟天臨博士學位,但更嚴重的卻不是這個處罰

取消翟天臨博士學位。北影對翟天臨的處理,雖然看起來挺嚴厲,處以極刑,取消了翟天臨的博士學位。取消博士學位的理由是,他發的那篇文章引文不規範,未做註釋說明。(其實那不是一篇嚴格的論文,而是時評)--僅僅這個理由就取消一個已畢業博士的學位,根本不成立,不符合相關法律和條例。公眾與翟天臨無怨無仇,並不關心他的學位,關心的是高校招考的公平。資格審核有無腐敗,答辯組是如何讓一篇時評通過的答辯?博士論文有無問題?這才是關鍵。核心問題未作調查和回應,只談一篇文章,急於撇清關係,取消學位,疑似丟車保帥切割自保。反正翟天臨已經“臭”了,那就放棄他吧?而對出現這種情況的高校根本卻避而不談,這就是給公眾的一個交代嗎?

北電取消翟天臨博士學位,但更嚴重的卻不是這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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