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盈利超5萬的店,死的莫名其妙!

這是我一個朋友老黃兩年前的開店故事,雖然中間賺了點小錢,但結果卻讓人唏噓。本來要好的朋友,卻因合夥開店,鬧得不歡而散。

兩年前,小黃和一個朋友合夥做生意,一人出錢,一人出力,掙的錢大家平分。

小黃是做醫藥行業的,曾經也做過一段藥劑師,更有在藥鋪工作的經驗,而小黃的朋友其實也就是小黃的發小,兩個人從小學到高中都是同學,雖然大學期間分開了幾年,但彼此的聯繫並沒斷,關係好的用小黃的話說,就是穿一條褲子長大的。

合夥開店

小黃畢業後工作了幾年,覺得上班有約束,又掙不了大錢,便有了自己創業的想法,而工作幾年後,又有了自己的一些人脈,小黃創業的想法越來越大。可是因為自己的資金不多,小黃有些無奈。

小黃在和一個朋友吃飯的過程中說出了自己想要開店的想法和無奈,朋友聽了有點意動,告訴小黃他有合夥的想法,而且他有些資金,開一家店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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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小黃和朋友合夥的店便開張了,朋友出了25萬,什麼都不用管,小黃出5萬,外加店鋪的管理,掙了錢,兩人平分。

小黃的店鋪是一家保健品店,主要銷售人參、田七、蟲草、枸杞之類的保健品,因為小李學過醫藥,對這個行業比較熟悉,外加上又認識一些藥廠的老闆,可以不付錢先進貨,半年內把錢結了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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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真的有實力,店鋪開業之後,生意還不錯,小黃為了提升營業額,更是開了網店和微店,朋友剛開始還挺上心,雖然不用他管,但也經常過來幫幫忙。開業第3個月,店鋪的月利潤就超過了5萬。

這本來店鋪發展的很好,但可惜的是,小黃的朋友那邊出現了問題。

出現問題

小黃的朋友喜歡玩樂,平時花錢大手大腳,本來因為收入不穩定,他還能控制一下,然而當店鋪的利潤穩定到5萬以上,朋友的想法就變了。一個月5萬,他就是兩萬五,而且什麼都不用幹。

感覺錢來的太容易,花錢就沒了限制,錢自然不夠花,沒錢怎麼辦呢?朋友就在店鋪的賬上支走一千兩千的,先救救急。

起初小黃知道這件事情之後,並沒有怎麼在意,因為小黃一直覺得朋友投資比他多,卻和他平分利潤,是他佔了便宜,正不好意思呢,朋友既然拿了,那就拿吧,就當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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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顯然小黃把事情想的簡單了,朋友拿錢的頻率越來越高,而且金額也越來越大,從開始的一兩千,現在直接是五千一萬的拿。

小黃知道之後也和朋友談了幾次,朋友卻覺得小黃小氣,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兩人之間的隔閡也越來越大。

一言不合就散夥

終於在一次月結分紅的時候,兩人的矛盾爆發了。因為那個月朋友只有幾千塊的分紅,面對小黃的幾萬元,朋友顯然不滿意。小黃的理由是你這月的分紅已經被你提前取走,上個月咱們已經說了,提前從店裡拿錢,也算當月的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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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朋友卻認為這是小黃貪心,因為他覺得自己從店裡拿的錢沒這麼多,面對小李的賬本,朋友覺得是假的。

任何事情一旦撕破了臉,想變好就不可能了,朋友要求平分,小黃也是氣頭上,覺得這一段我吃了多少虧,你在店裡拿了多少錢,我啥都沒說,你還認為我佔了便宜。實在是憋屈,兩人大吵了一架,散夥。

小黃被踢出了局,而且朋友以當時他只投了5萬為由,就給了他5萬塊錢。

可惜的是,可能是朋友不善經營,朋友接受店鋪之後,不到半年,店鋪就倒閉了。直到後來,小黃才聽說,朋友為了貪圖便宜,又不懂這個,低價買來了假貨,被人舉報,結果就被查封了,據說還被罰了一大筆錢。

而小黃也和朋友,直接變成了陌生人。

而小黃,則是自己重新開了一家店鋪,或許是以前的運氣用完了吧,新開的店生意並不好,或者說基本沒生意,也就靠小黃自己微信積累下來的客戶掙點錢,勉強維持店鋪的生存。

有時候小黃也在想,本來挺好的店,挺要好的朋友,為什麼就突然變了呢?是事先沒有商量好,還是出現問題沒有好好的溝通,又或者兩個人真的不適合開店?小黃有些想不通,只能感慨,月利潤5萬的店,死的真是莫名其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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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了哪裡?小黃開店問題到底出現在哪裡呢?我覺得有兩點沒有做好。

  • 沒有書面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

小黃和朋友開店,裡面有很多內容並沒有形成書面協議,而且也並沒有考慮到以後出現爭執應該怎麼處理,就像最後兩人鬧掰,結果朋友一句話就把小黃掃地出門,可以想象,雖然店鋪平時都是小黃在管理,但店鋪真正的擁有者應該是小黃的朋友。

而小黃,名義上是和朋友開店,我覺得他應該就是個打工的店長而已。

  • 賬目不明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小黃與朋友開店,賬目就很不明確,朋友不知道店鋪的詳細收入,久而久之,自然會懷疑小黃會貪墨利潤,這會破壞兩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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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朋友隨便就能從店裡拿到錢,這一點問題也非常大。現在流行線上轉賬,資金流動自然沒什麼。因為網絡會自動記錄轉賬數目,不怕別人耍賴說沒收到。

但朋友從店取錢多為現金,取錢時自然要留下記錄的,比如簽字什麼的,防止忘了或不認賬,這是必須的手續。

小結

合夥開店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尤其是和好朋友合夥,那就更加複雜了,畢竟當友情摻雜了利潤,有時候很簡單的事情就會變得棘手,小黃就是如此。

然也不是說不能和好朋友合夥,只是合夥要分清,什麼是公,什麼是私,想要不出問題,就要做到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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