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北極的權利不容受損

5月6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芬蘭出席北極理事會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上發表演講,批評指責中國對北極事務的參與。蓬佩奧聲稱:“中國不是一個北極國家,在北極沒有任何權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對此進行了駁斥,稱美方對中方參與北極事務的批評指責與事實完全不符,與北極和平合作的大勢相悖。

從地理位置上來說,中國確實不是北極國家,屬於近北極國家。但代表美國在北極理事會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上發言的蓬佩奧因此就可以說中國在北極沒有權利,是完全錯誤的。

地理上的北極通常指北極圈(約北緯66度34分)以北的陸海兼備的區域,總面積約2100萬平方公里。在國際法語境下,北極包括歐洲、亞洲和北美洲的毗鄰北冰洋的北方大陸和相關島嶼,主權分別屬於加拿大、丹麥、芬蘭、冰島、挪威、俄羅斯、瑞典、美國八個北極國家,這些陸地面積約800多萬平方公里。北極還有12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洋麵積,北極國家僅享有北冰洋沿岸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管轄海域,北冰洋中更大面積屬於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也就是說,北極包括北極國家享有主權的部分和不享有主權的國際公共部分。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北極冰雪融化加速。在經濟全球化、區域一體化不斷深入發展的背景下,北極在戰略、經濟、科研、環保、航道、資源等方面的價值不斷提升,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而北極問題也早已超出北極國家間問題和區域問題的範疇,涉及北極域外國家的利益和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攸關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共同命運,具有全球意義和國際影響。

在地緣上中國是“近北極國家”,是陸上最接近北極圈的國家之一。北極的自然狀況及其變化對中國的氣候系統和生態環境有著直接的影響,進而關係到中國在農業、林業、漁業、海洋等領域的經濟利益,因此中國是北極事務的重要利益攸關方。

在上述背景下,美方說中國在北極沒有任何權利,是站不住腳的。

更重要的是,中國參與北極事務由來已久。1925年中國加入《斯匹次卑爾根群島條約》,就已經開啟了參與北極事務的進程。此後,中國關於北極的探索不斷深入,實踐不斷增加,活動不斷擴展,合作不斷深化。1996年,中國成為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成員國,中國的北極科研活動日趨活躍。從1999年起,中國以“雪龍”號科考船為平臺,成功進行了多次北極科學考察。2004年,中國在斯匹次卑爾根群島的新奧爾松地區建成“中國北極黃河站”。藉助船站平臺,中國在北極地區逐步建立起海洋、冰雪、大氣、生物、地質等多學科觀測體系。2005年,中國成功承辦了涉北極事務高級別會議的北極科學高峰周活動。2013年,中國成為北極理事會正式觀察員。這些事例證明,中國一直在參與北極事務。現在美方說中國在北極沒有權利,顯然是顛倒黑白。

從蓬佩奧在芬蘭的講話不難看出,他是為了強調美國對北極及其石油、天然氣、黃金和其他資源的要求。但用排擠中方,損害中方北極權利的方式來強調美國的利益,是粗魯和不明智的。

目前北極事務沒有統一適用的單一國際條約,而是由《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斯匹次卑爾根群島條約》等國際條約和一般國際法予以規範。北極域外國家在北極不享有領土主權,但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條約和一般國際法在北冰洋公海等海域享有科研、航行、飛越、捕魚、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等權利,在國際海底區域享有資源勘探和開發等權利。此外,《斯匹次卑爾根群島條約》締約國有權自由進出北極特定區域,並依法在該特定區域內平等享有開展科研以及從事生產和商業活動的權利,包括狩獵、捕魚、採礦等。

近年來,中國開始積極探索北極航道的商業利用。中國的北極活動已由單純的科學研究拓展至北極事務的諸多方面,涉及全球治理、區域合作、多邊和雙邊機制等多個層面,涵蓋科學研究、生態環境、氣候變化、經濟開發和人文交流等多個領域。中國發起共建 “一帶一路”倡議,其中就包括與各方共建“冰上絲綢之路”,為促進北極地區互聯互通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合作機遇。作為國際社會的重要成員,中國對北極國際規則的制定和北極治理機制的構建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國際事務上,中國從來不搞封閉排他的小圈子,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北極事務,中國一貫秉持開放、合作、共贏的態度參與北極事務。正如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耿爽所言,中國不會越位介入完全屬於北極國家之間的事務,但在北極跨區域和全球性問題上,中國也不會缺位,可以並且願意發揮建設性作用。

國際社會共同認識北極、保護北極、利用北極和參與治理北極,為北極的和平穩定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這才是應有之道。

(《北京週報》評論員 蘭辛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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