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處8名廳局級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5月7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湖北省紀委監委新聞發言人通報湖北省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情況。

湖北查處8名廳局級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基本情況

新聞發言人介紹,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截至2019年4月30日,全省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752件,其中涉及廳局級幹部8人、縣處級幹部46人,先後對268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

全省已處理936人,黨紀政務處分598人,組織處理351人,移送司法機關184人。其中,立案查處“保護傘”問題 272件,處理176人,黨紀政務處分163人,組織處理20人,移送司法機關122人。

今年以來,全省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繼續保持高壓態勢。1月至4月,全省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09件,已處理 334人,黨紀政務處分228人,組織處理111人,移送司法機關98人。

據悉,去年以來省紀委監委共查辦了8名廳局級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包括:

黃岡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汪治懷;武漢市委常委、武漢開發區工委書記、漢南區委書記

胡洪春;武漢市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周濱;武漢市黃陂區政協原主席李勝橋;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王晨;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原院長劉漢強;省紀委監委派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王保平等一批為黑惡勢力提供非法保護的“大傘”“強傘”“硬傘”,形成了強烈影響和巨大震動。

省紀委監委查辦的“7.24”涉賭“保護傘”專案,已立案查處包括武漢市武昌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皮興勝在內的公安政法幹警26人,其中留置22人。

典型案件

1、武漢市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周濱、江漢區人民法院原院長劉漢強違規為涉黑犯罪人員辦理假釋的問題。2011年7月,時任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武漢中院)刑二庭庭長劉漢強按照時任武漢中院副院長周濱授意,在明知涉黑犯罪人員林明學不符合假釋條件的情況下,給案件承辦人打招呼、違規提起復議、對有關人員施壓誤導。2011年8月,周濱分別主持召開庭務會和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會議,通過給參會人員施加影響,隱瞞林明學具有主犯、犯數罪、涉眾性經濟犯罪等多個假釋應從嚴把握的情形等方式,誤導庭務會和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同意對林明學假釋,並直接簽發了對林明學予以假釋的刑事裁定書,致使不該假釋的罪犯被假釋。林明學被違法假釋後,又實施了故意傷害、容留他人吸毒、聚眾淫亂、行賄等多種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9年4月,周濱、劉漢強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京山市政協原副主席殷益波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問題。殷益波在公安機關決定對黑惡勢力成員黃春和等人以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的情況下,通過打招呼、說情等方式,迫使被害人同意賠償和解,使得黃春和等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殷益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殷益波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武漢市蔡甸區公安分局黨委原委員、原副局長何金洲失職瀆職、對涉黑資產追繳不力的問題。2010年9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金剛橋、金國宏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終審判決後,何金洲作為偵辦該案的總負責人和蔡甸區公安分局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失職瀆職,在長達8年的時間內,未按照法院判決對金剛橋、金國宏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犯罪手段攫取的價值2960.2萬元的4924.34平方米商鋪依法進行追繳,致使該商鋪被金國宏控制的武漢飛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期佔有、使用、獲取收益,直至用於銀行貸款抵押。何金洲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2月,何金洲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廣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周峰失職瀆職、為涉黑組織成員變更強制措施的問題。2018年8月,在明知楊國友涉黑案為公安機關正在偵辦的重點案件的情況下,周峰同意廣水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審楊國友涉黑組織的2名成員,其中1名為楊國友姐夫陳福潮。周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4月,周峰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大悟縣高鐵經濟試驗區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高衛東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問題。在大悟縣高鐵新區楊畈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孝文為首的涉黑組織發展壯大過程中,高衛東利用職務之便,幫助該組織承攬工程,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為該組織發展提供經濟支持。高衛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高衛東被開除黨籍、公職,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崇陽縣民政局、天城鎮政府、謝家坳村村委會失職失責,致使謝家坳村殤夫班子惡勢力坐大成勢的問題。2007年3月至2018年6月,以王淼新、謝耀東為首的謝家坳村殤夫班子利用地理優勢,採取暴力威脅手段,非法控制殯儀館,強迫喪戶接受喪葬服務,敲詐勒索喪戶家屬,非法牟利80餘萬元。2018年8月,該犯罪團伙10名成員被依法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在謝家坳殤夫班子逐步發展成為惡勢力犯罪集團過程中,崇陽縣民政局、天城鎮政府、謝家坳村村委會不擔當、慢作為,監管不力,縱容其坐大成勢,危害一方,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8年12月,崇陽縣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縣長黃齊飛被工作約談,縣民政局3任黨組書記、局長黃穎、王雄夫、姜青和及民政局、天城鎮政府、謝家坳村村委會的其他12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問責。黃穎因其他違法犯罪問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被開除黨籍、公職;王雄夫、姜青和2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長陽縣交通運輸局、原國土資源局(現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等單位履職不力,致使覃守玉惡勢力團伙坐大成勢的問題。2017年4月,覃守玉為壟斷其承包的客運業務,在磨市鎮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非法佔用集體林地違規修建崗亭。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覃守玉糾集社會閒雜人員採取辱罵、恐嚇、毆打等手段,擅自利用崗亭強行向遊客和社會車輛收取“換乘費”和“停車費”。對於群眾的數十次實名舉報,該縣有關部門未及時依法查處和取締,致使該犯罪團伙坐大成勢,為害一方。2018年10月,覃守玉犯罪團伙成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長陽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縣運管局局長李作強等14名黨員幹部被追責問責。其中李作強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8.建始縣公安局花坪派出所原教導員劉靜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問題。2013年10月以來,劉靜與該縣涉黑組織頭目嚴金及其成員保持密切聯繫,長期為該犯罪組織打招呼說情、通風報信、打聽案情、出謀劃策,幫助其逃避打擊、查禁。劉靜以“借貸收息”為名收受該犯罪組織現金17.5萬元,接受嚴金支付的旅遊費用1萬元。劉靜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2月,劉靜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9.老河口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程亮、王世敏等人幫助黑惡分子逃避處罰的問題。2015年,程亮、王世敏及老河口市看守所民警吳國忠、獄醫蔣明等4人執法犯法,幫助羈押在該看守所的涉黑組織成員許延春、熊傑傳遞串供紙條、出具無罪證明,並將非法證據向法院提交,致使犯罪分子逃避處罰。2018年4月,程亮、王世敏等4人均被判處免於刑事處罰,並被開除黨籍,受到撤職、降級處理。

10.陽新縣興國鎮橋南社區居委會原主任柯徵軍涉黑犯罪的問題。2008年以來,柯徵軍通過籠絡親朋、網羅鄉鄰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在當地具有重大影響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盤踞五里湖、排市鎮後山等地,稱霸一方,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搶劫、開設賭場、非法買賣土地使用權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柯徵軍被開除黨籍,並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11.武漢市蔡甸區玉賢街蝙蝠村黨支部原書記鍾運厚等人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問題。2016年以來,鍾運厚等6名村幹部違規將本村10餘個工程項目讓鍾運虎涉黑組織承接,為該犯罪組織武漢鴻蝠勞務有限公司註冊提供幫助,將村集體資產門面無償提供給該勞務公司作為辦公場地,並積極為鍾運虎犯罪組織提供經濟支持。目前,鍾運厚等6名村幹部被開除黨籍,並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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