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作要求】
你和老師、同學或親人、鄰居在一起的時候,會發現許多事情,請你選擇一件印象最深的事寫下來。寫的時候要把事情的經過寫清楚,寫具體,語句要通順、連貫。
【習作指導】記事的記敘文,有寫一件事的,也有寫幾件事的;有的事情簡單,有的事情複雜。
要寫好記事記敘文,要先從寫好一件事開始:
1.時間,這件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
2.地點,這件事情發生在什麼地點。
3.人物,哪些人幹了這件事,誰是這件事的主要人物。
4.原因,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
5.經過,這件事的全過程是怎麼樣的。
6.結果,這件事最後怎樣。
以上就是記敘文的六要素。寫好記敘文,還要注意處理好幾個方面的問題:
1.環境和事物的關係也就是文章中的環境描寫要為中心服務。
2.要注意觀察。通過觀察,選擇你感受最深的來寫。
3.要注意組織材料和選擇材料。
4.寫出自己的感受。
【例文點評】
想起這件事,我真委屈
在我記憶的長河裡,有的事使我興奮,有的事令我激動,但我記憶猶新的事卻讓我十分委屈。
那是一天下午。放學後,我歡快地跑回家。一進屋,我就覺得氣氛不對,媽媽生氣地坐在小屋裡。
我小心地走進小屋,輕聲叫:“媽。”媽媽看見我,就問:“你今天早上是不是拿了拾元錢?”“沒有啊!”我莫名其妙地回答。媽媽聽完這話,強壓住心中的怒火,說:“好孩子要誠實,拿了就說拿了。”“我沒拿就是沒拿!”我極力爭辯著。媽媽“騰”地一下站起來,生氣地嚷:“你說,不是你拿的,還能是誰?我早上一看,就缺了拾塊錢。除了你,還有誰進這屋?”媽媽喘了口氣,接著說:“上次你自己拿了伍拾元,想去交夏令營錢,我就告訴你了,拿什麼錢跟我說。可你這次還自己拿,而且不承認。你這還叫三好生嗎?”
媽媽的話如連珠炮,根本不容人插嘴。她說完,我才抽噎著說:“我要拿了,我不是人!”
媽媽氣得一把拉開抽屜,拿出錢包,打開一數,不禁呆住了,原來,媽媽今早數錢時,兩張拾元在一起,沒有分開,所以就誤會成一張了。
現在,天上的烏雲撥開了。可我哭得更厲害了。明明是媽媽沒有數清,幹嘛要怪我呢?我忿忿地想著,淚珠順著臉頰流下來,落在嘴裡,苦鹹苦鹹的。
媽媽走過來,替我擦去臉上的淚花,向我道歉:“好孩子,是媽媽錯了。媽媽不該不問青紅皂白就批評你,是媽錯了。別哭了。”聽著媽媽的話,我心裡舒服些了,就含著眼淚笑了。
但是,以後每逢我想起這件事,心裡還感到十分委屈:媽媽怎麼可以輕易懷疑自己的女兒呢?再說,她逼我說出來的話,難道算實話嗎?
【點評】本文的小作者,緊扣題目中“委屈”二字,不僅寫出了“委屈”的原因,也寫出了委屈的外表和內心。讀過之後,有如親眼目睹了當時場景的感覺。請看,作者對當時情景的描述是多麼的形象逼真,富有層次感。“小心的走進屋。”“我”的莫名其妙,“拿了就說拿了”,“我”抽噎著說“我要拿了,我不是人!”把受“委屈”的經過都是通過媽媽和“我”的神態、語言、動作及心理活動來表現的。使人感到真實而自然,由於事情是真實的,感受是真切的,表達起來才使人感到情真意切,生動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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