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出爐

聊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出炉

魯網聊城4月25日訊(記者 閆雲倩)4月25日,記者從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瞭解到,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出爐。

招生條件

小學為年滿6週歲的兒童(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本市戶籍,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駐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等非聊城市戶籍)持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申請就讀;初中為應屆小學畢業生(含本市戶籍,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駐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等非聊城市戶籍)持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學條件的初中申請就讀。小學堅決杜絕招收不足齡學生,初中嚴禁招收非應屆小學畢業生。

招生時間

聊城市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入學時間為6月15日-7月15日,具體時間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各學校要於7月20日前將錄取學生學籍信息上報給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股)審核。新生開學後,縣、市教育行政部門逐級為新生上報學籍信息。

招生辦法

一是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筆試、面試、面談、考察等方式選拔學生或把競賽成績、考級證明、培訓經歷等作為入學門檻。

公辦學校按照學生戶籍所在地,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一律實行免試入學,無條件接受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禁止招收擇校生。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每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並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重新劃分調整時要慎重穩妥,認真、及時做好學生家長工作。小學一般採取登記入學,初中一般採取登記或校內直升方式入學,保障教育機會公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有關規定落實民辦學校年檢制度,年檢認定合格的方可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要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進行審核。民辦學校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應全部錄取報名學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支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範圍由所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招生工作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選擇生源,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按照公平、公開、科學、便民原則,鼓勵縣(市、區)建立統一的網絡招生服務平臺,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招生,不斷推進招生入學工作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

二是保障特殊群體規範入學。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到居住地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就讀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監護人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證明)或正式的勞動合同證明(含勞動保險證明);監護人在居住地轄區的房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和戶籍所在地戶口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實際,合理制定符合本地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條件。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推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班級。隨遷子女接受完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和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按照有關規定,由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向縣級引進人才“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提出申請,再向市“一站式”服務平臺報告同意後,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

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按照“零拒絕、全覆蓋”要求和“一人一案”原則,通過特殊教育學校、特教輔讀班、隨班就讀或送教上門等途徑,保障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順利接受義務教育。對於要求隨班就讀的,要納入劃片入學對象,學校不得歧視和拒收。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將留守兒童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

嚴肅招生紀律

文件規定,要嚴格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關於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十項嚴禁”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推行陽光招生、平衡分班。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儘早開展入學需求摸底,積極平穩推進招生工作有序進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梳理明確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流程、辦理時限,至少在招生工作開始2周前,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佈招生入學政策、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條件、諮詢電話等;招生工作結束2周內,公示錄取結果。招生報名期間,各學校要將本校招生計劃、範圍、條件等在學校網站和校門口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民辦學校進行電腦隨機派位時,應請公證處作公證,並邀請教育行政部門、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新聞媒體參加,確保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鼓勵學校按照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對新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並加強社會監督。各學校要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入學2周內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

加大查處力度。各縣(市、區)和各學校要建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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