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公文改錯考點

常見的公文改錯考點

常考的公文文種和分類: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文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通知。適用於發佈、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回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批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常見的公文格式

發文字號

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 字,不編虛位,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 字。

標題

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

1.標題的寫法: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義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適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介詞的使用:一個標題只能有一個介詞。

3.標點的使用:常用的是書名號和引號。

4.文種的使用:文種絕對不可省略,且一篇公文只能使用一個文種,不能疊加。

發文機關署名

發文機關的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

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

印章

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頂端距正文一行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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