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鳥”命懸一線 副董被捕疑雲待解

曾暢銷並享譽國內外的皮鞋王——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去年被當地法院裁定破產重整,儘管曾有北京中商投公司等多家機構洽談過重組“富貴鳥”事宜,但由於當地政府疑似強行安排石獅市政府的國投集團子公司六勝資產管理公司接手“整合”,甚至低價處置公司資產等諸多做法,讓“富貴鳥”重生之路突起變數。

2019年3月26日,市政府方面突然宣佈該平臺公司退出,並通知公司董事會,20天后轉入破產清算程序。旋即,“富貴鳥”命懸一線。

日前,《民主與法制》社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在“富貴鳥”破產重整關鍵期,該公司創始人之一的原副董事長林和獅,亦被以多罪名深陷囹圄一年多。蹊蹺的是,截至目前幾經疊加的“罪名”,依然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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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鞋王危機重重

成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福建富貴鳥集團,以休閒鞋起家,後發展成為服裝鞋帽等領域的知名企業。在林和平、林和獅等林氏家族成員的帶領下,2012年“富貴鳥”達到輝煌鼎盛時期;彼時,憑藉擁有2000餘家品牌專賣店,經營收入達到20餘億元的業績,躋身國內第三大商務休閒鞋品牌。習近平總書記曾兩次視察“富貴鳥”,對該民營企業予以親切關懷、寄予殷切厚望。

2013年12月20日,“富貴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然而僅兩年後,在國內宏觀經濟下滑的大背景下,“富貴鳥”的業績也開始下滑。公開財務信息顯示,“富貴鳥”2015年淨利潤3.92億元,同比減少13.09%;2016年淨利潤1.63億元,同比減少約59.16%。

在此期間,“富貴鳥”曾嘗試快速多元化經營以求轉型升級,但介入不熟悉的金融、房地產、礦業等業務板塊,為此後的債務危機埋下隱患。多元化投資失敗後,“富貴鳥”財務鏈條持續惡化,甚至2016年中期財報、全年財報及2017年財報均未能按期披露。

公開信息顯示,2018年,“富貴鳥”及其子公司存在大額違規對外擔保事項及資金拆借事項,至少49億元資產金額很可能無法收回。

直到同年7月,由國泰君安證券承銷的公司債“14富貴鳥”8億元本金及利息面臨兌付風險,“富貴鳥”被提請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重整。

據瞭解,“富貴鳥”債務總額約30億元;而“富貴鳥”破產管理人共受理了342家主體申報的債權,總額達46.68億元。目前,公司初步估值僅為3至4億元,而股東堅持認為公司的實物資產價值和無形資產價值達60億元。

據瞭解,截至2018年12月底,石獅市有關部門派出工作組,採取保護性措施——以六勝公司出資收購“富貴鳥”旗下土地資產,讓“富貴鳥”正常生產。相關財務資料顯示,2018年該公司銷售額約7億元,納稅5000餘萬元。直至記者採訪時,“富貴鳥”的鞋服生產和銷售板塊依然如常。

民族品牌前景如何

在“富貴鳥”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前,六勝公司就開始嘗試運作“富貴鳥”,將價值8億元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物以3.83億元低價“收儲”,並將部分資產變更至其名下,再返租給“富貴鳥”使用。

但“富貴鳥”方面認為,上述土地若轉換為商業用地,保守估價將超過20億元。

“富貴鳥”股東指出,“富貴鳥”是民族品牌、龍頭企業,曾納稅貢獻幾十億元,目前無形資產價值約30億人民幣,上市公司市值50億港幣,其產業鏈創造數萬職工就業,涉及幾萬人口家庭生活來源和社會穩定。

有關部門在應對“富貴鳥”資金危機時,採取的措施是:沒收公司創始人護照,抽回銀行和政府提供的流動資金、低價收回300畝市中心優質土地使用權和17萬平方米廠房等。

對此,“富貴鳥”方面表示,期待返還“收儲”的土地使用權,將原工業用地性質改為商業用地,暫緩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到期債務的償還期限,給予賦稅政策扶持,由“富貴鳥”進行自救,以實現債務方、地方稅費及品牌重生等多贏局面。

不過,眼下有關部門已將所有收走的資產(包括企業關聯個人的資產)採取公開拍賣方式並以底價成交。

副董事長涉罪疑雲

值得關注的是,“富貴鳥”債務危機爆發後的2017年8月16日,該企業副董事長林和獅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石獅市公安局立案偵查;2018年3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林和獅的辯護律師介紹,2018年6月26日、7月26日泉州市人民檢察院、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先後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9月28日發現林和獅另涉嫌職務侵佔罪,重新計算了偵查羈押期限,林和獅被羈押在石獅市看守所。

“富貴鳥”高層人士透露,林和獅被抓緣於其與公司間的800萬元借款。案發前,林和獅因自身財務問題向“富貴鳥”借款800萬元,並出具借據。“目前從財務賬目看,公司還欠林和獅1000餘萬元。”而在發生上述借款期間,公司基於體現業績的需要,虛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林和獅的辯護律師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目的並非偷逃稅款或騙取稅款。最高人民法院曾有司法文件認為不應該以虛開增值稅發票入罪。另外關於職務侵佔罪,家族企業管理層、股東與企業間常常有資金往來,有借款事實,也有還款事實,屬於普遍情況。”

記者針對林和獅案情況向石獅市公安局政工室核實,該局工作人員稱:“該案已經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石獅市人民檢察院政治科工作人員則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

石獅市委宣傳部一負責人告訴記者,市政府方面為“富貴鳥”重組提供了一定的保護性措施,六勝公司的介入完全是按照市場化手段參與的。法院方面的破產重整,按照法律程序在推進。

去年中央召開的民營經濟座談會明確“對民營企業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一些不規範行為,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按照刑法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

有關林和獅案後續進展,記者將持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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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編:王 鐔

校對:張曉慧

審核:阮 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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