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關注的深圳積分入學開始了,其中南山去的積分政策是這樣的!
積分入學的對象包括深圳戶籍學生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學生,享受政府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按市、區有關規定辦理。共設置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範圍內且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
-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
-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
2.非深圳戶籍(含港澳籍適齡兒童)分為4類
- D: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含父母雙方是深戶)——20分
- E: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
- F: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含父母單方是深戶,另一方無居住證)——0分
- G: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0分
溫馨提示:港澳籍適齡兒童申請小一、初一學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詳見“招生指南”。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8類
- A:購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
- B:購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後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
- C:購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後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6分
- D:購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4分
- E: 購房,父母產權佔30%(含)至51%(不含)的 ——30分
- F: 購房,父母產權佔30%(不含)以下的——20分
- G: 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 ——20分
H:購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15分
溫馨提示:購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選項ABCDEF,選擇對應的一項。
2.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溫馨提示: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不能積分;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的享受加分: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 I: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週轉房(轉租戶不能申請)——20分
- J: 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
- K:單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後入住)——7分
- L:租房5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4月30日前簽訂)——15分
- M: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間簽訂)——12分
- N: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間簽訂)——9分
- P: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間簽訂)——7分
溫馨提醒:非深戶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不具備申請學位資格;深戶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可以申請學位,但本項不積分(說明:連續居住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 A:獨生子女----20分
- B:政策內或全面二孩----18分
- C: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10分
- D: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數據有誤----0分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
2.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社會保障卡,分為2類
- A: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10分
- B:單方社保——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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