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責任意識 維護司法權威

法官要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內化於心,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要維護好法官“公正司法、執法為民”形象,守護社會公平正義,在群眾中樹立司法公信力,維護司法權威。

在今年開展的讀書活動中,我認真閱讀了《責任勝於能力》這本書,使我深受啟發。什麼是責任?平時耳熟能詳的“責任”二字,深究起來卻有著深刻的內涵。

責任是一種使命,是對自己所負使命的忠誠和信守。工作意味著責任。責任勝於能力並不是對能力的否認,一個人的能力再強,如果不願意負責,也不能創造價值,無論多麼優秀的能力,只有通過盡職盡責地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現。責任不允許尋找藉口。一個有高度責任心的人,是從來不找藉口的。即使工作遇到困難,也會努力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途徑,是認定了目標後的百折不撓。作為法官,工作需要極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我的理解是:

首先,熱愛生活、熱愛本職工作。法官要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內化於心,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我們平時講愛崗敬業,其實敬業是責任精神的體現,是對責任的一種昇華。過去講對待工作兢兢業業、一絲不苟,所要體現的就是這種責任精神。讓這種精神變成我們生活、工作中的習慣。我們要把對待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當成人渴了要喝水,餓了要吃飯,困了要睡覺一樣再自然不過的事。這應該是我們追求的境界。

其次,強調責任勝於能力。工作中事無鉅細,責任體現在細節中,有能力的人如果沒有責任心,再簡單容易的工作也不一定能完成得出色,因為其並沒有那份盡職盡責的心去把工作做到最好,即使能力一流,也不能為社會創造多大的價值;而能力不足但是有強烈責任感的人,往往是很多單位願意信賴和培養的,單位願意花費財力和時間通過培訓去提高他們的能力,因為幹警得到的不僅是能力的提升,更是對本職工作的忠誠和奉獻精神,這些都需要由責任來承載。

再次,腳踏實地工作,為工作竭盡所能是責任的最好體現。維護好法官“公正司法、執法為民”形象,守護社會公平正義,在群眾中樹立公信力和好口碑,給法院系統新生力量樹立起好榜樣。責任重大化為思想壓力,思想壓力化為行動動力,擔起責任的擔子,把工作落實到實處。

真正的責任心,是行動而不是口號,是要用業績來證明的,而不是口頭上的談論,而業績又是要靠能力去創造和完成的,缺了責任心誰也不會欣賞你的才華,所以責任心本身就是一種能力。因此,在工作中要抱著嚴謹的工作態度,不能把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去,只要積極、自覺、主動地去完成工作,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幹,實現自己的價值。正所謂“一樹一菩提,一沙一世界”,我們要負起責任,勇於擔當,不忘初心,從身邊的點滴做起,做好每一件細微之事,爭做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的好法官!(李立惠)

(原文鏈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4/14/content_154187.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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