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辯是把雙刃劍,傷人又傷己

先來做個關於“人性”的小測驗:

如果有人對你提出的觀點進行反駁時,你是否會與之展開爭辯呢?

如果有人對某種你認為錯誤的觀點深信不疑時,你是否會立馬糾錯並努力向其灌輸正確的信息呢?

當你做錯事恰好被人無意戳穿時,你是否會急著為自己辯駁呢?

如果你命中以上任何一條,甚至全中,那你可能要注意了,你有一個既讓自己糟心又讓別人煩心的特質:爭辯。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因特定的人和事發生爭執,你一言我一語,雙方各執一詞,力圖說服對方與自己的觀點達成一致。

但令人沮喪的是,到最後我們會發現,爭辯的事情很難有結果,甚至還會遭人厭棄。

當一個人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別人的時候,他說話的目的就不再是為了溝通,而是為了戰勝別人。

爭辯是把雙刃劍,傷人又傷己

01

  • 口舌之爭贏了,朋友就少了。

耗費力氣做一件事,是想從中獲得某些特定回報。

例如,我們通過不斷提升工作技能來獲取更高的薪酬;

通過打扮外貌或者提升自己氣質來取悅異性;

通過做好事來獲得幫助他人的快樂……

這些都需要我們付出努力和極大的心思,但費盡唇舌卻得不到任何東西。

既然如此,為何要去做費力不討好的事呢?

在古代的雅典,辯論已司空見慣。

所以經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雙方架著胳膊爭得臉紅脖子粗,卻誰也說服不了誰。

即使對方被相悖的意見說服,他也不會因此而改變自己的想法。

因為對方並沒有真正地心服口服,只會認為是說不過你而已。

富蘭克林說:“如果你有競爭力,喜歡和別人爭辯,為了好玩而駁倒別人,你可能會贏得暫時的勝利。但是這次勝利毫無意義,毫無價值,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青睞。”

法國哲學家拉·羅什富科曾言:“若想樹敵,就勝於你的朋友;若想交友,請讓朋友勝於你。”

爭論是個力氣活,既無所得,又不討巧。那麼我們何不放下執念,容許相悖的觀點存在,考慮對方的感受,適時止聲?

如此,不僅避免了唇槍舌戰,說不定還能成為他人心中的君子,多一個朋友,何樂而不為呢?

爭辯是把雙刃劍,傷人又傷己

02

  • 爭辯是把雙刃劍,傷人又傷己。

人趨利避害的本能以及天生的自私性,會促使其傾向於做對自己有益的事。

如果此事傷人又傷己,那就不是聰明人該乾的事兒了。

對於爭辯這件事,毫無疑問,人人都應唯恐避之不及。

爭辯會升級為爭吵,讓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讓兩個親密者之間心生間隙。

比如,只是出高速時下錯了路口,你就怨天尤人,和對方爭辯個沒完沒了。

“明明已經提前告訴了你,下個路口出高速,你怎麼在這個路口下了?”“我聽到了,可是我以為你說的就是這個路口。”“你以為!下一個和這一個你分不清嗎?”
“我真的是看錯了,又不是故意的,不然你來開車好了!”……

原本只是一個簡單的“下錯路口”的問題,你只需告訴對方“沒關係,從別地兒繞回來就行”。

現在卻為了爭對錯讓整個車廂充滿硝煙,讓本應愉快的旅途以不歡開場。

別忘了,開車途中反應過激還會影響駕駛安全。

爭辯從來都不會為任何人帶來好處,你所獲得的短暫勝利,只不過是插入別人胸口冰冷的箭,後患無窮。

孔子曾說過,惡利口之覆家邦者。

意思是說,能言善辯者有時也會得罪他人,甚至為家族帶來災禍。

因太過執著於對錯是非,或急著擊敗對方,彰顯才能,逞了一時口舌之快,卻讓對方心生芥蒂,埋下禍端。

爭辯是把雙刃劍,傷人又傷己

03

  • 不爭之爭,是無言的雄辯。

我們的天性喜歡別人認同自己,當有人反對或質疑,我們會不由自主地用自己的聲音壓過反對和質疑的聲音。

可是這種慾望卻在談話中把我們拉得越來越遠,它讓我們遺忘了溝通真正的目的,遺忘了對我們真正重要的東西。

下次如果遇到某件事上存有爭議,我們在開口之前,先冷靜下來思考這三個問題:

  1. 為了什麼而爭辯?
  2. 爭辯會讓我失去什麼?
  3. 爭辯讓事情走向更好還是更壞?

冷靜的思考完上述問題後,相信你便不會再進行徒勞的爭辯,態度也會緩和很多。

“不爭之爭”,是無言的雄辯,是無形的智慧。

老子曾說:“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與之爭。”

莊子在《齊物論》中說:

“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實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論;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

意思是說:是,也是不是;對,也是不對。如果是錯的,爭贏了也毫無意義;如果真是對的,又何必爭辯?

有些事無需爭,有些事爭了也沒用,於人於己無益,甚至可能引禍上身。

作家李小墨說:“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他人,是我見過的情商最低的行為。”

懂得在恰當的時候認輸,才是一種大智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