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要幹13件大事

確保完成國發42號文提出的2020年主要目標 ——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突出重點做好2019年貫徹落實國發42號文件工作的通知》。2017年9月以來,我省圍繞“示範區”“排頭兵”“新高地”三大發展目標,堅持改革引領,聚焦產業轉型,突出生態優先,加強協調聯動,不斷完善細化體制機制和政策舉措,全面推動《國務院關於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42號,以下簡稱“國發42號文”)政策落實落地。截至目前,我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意見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提出的74項任務、234條推進舉措,已基本完成55項任務、206條推進舉措,經濟轉型發展邁出紮實步伐。對《行動計劃》未辦結的19項任務、28條推進舉措,《通知》明確提出在2019年要完成13項任務、20條推進舉措。

這13項任務分別是:

任務1:研究引導社會資本建立能源轉型發展基金的設立和運營方案,2019年完成基金設立。

任務2:率先建設省域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總結晉中市試點經驗,建立健全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體制和機制,將我省已有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從晉中擴展到全省區域。探索組建山西養老服務業發展投資基金,推動大同等地康養園區及全省其他養老服務項目建設。

任務3:加大財政支持引導力度,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發揮科技金融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方面的作用,培育一批專業化“小巨人”企業。加速推進創新型企業梯次發展和集群發展。建立涵蓋種子期、天使期、成長期、成熟期等金融體系,破解不同發展階段和特點的創新型企業融資難題。

任務4:深化中國科學院與山西省“院地合作”,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現代煤化工、生物醫藥、煤層氣、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挖掘和培育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山西轉移轉化。

任務5:探索與京津冀地區跨區域共建園區的投資開發和運營管理模式。

任務6:在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複製推廣青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等在創新財富管理發展機制方面的政策。

任務7:繼續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推動解決“一市一區”“城郊礦”等行政區劃規模結構問題,拓展城鎮空間,提升城市內涵,帶動城鄉區域一體化發展。

任務8:加強政策引導,重點支持我省煤炭、鋼鐵等支柱型企業開展債轉股。推進已簽署合作協議的債轉股項目資金儘快到位。鼓勵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行債權轉股權專項債券,提高實施債轉股的積極性。

任務9: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銀監會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9號),加強監管引領和服務,指導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申請設立民營銀行工作。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6〕142號),出臺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支持企業開展大型設備、成套設備等融資租賃業務。研究建立大同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發展綠色信貸,探索建立排汙權、水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立綠色產業、項目優先的政府服務通道,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範機制。

任務10:研究制定山西省重載交通建設的技術方案,實施先期重載交通改造實驗,制定《山西省重載交通建設規劃》和建設方案。

任務11:加快太原、大同、臨汾鐵路口岸無水港建設,積極推進太原鐵路口岸臨時開放。在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任務12: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能耗強度降低15%、能耗增量3010萬噸標準煤的總量控制目標。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實施一批節能重點工程。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任務13:嚴格水資源剛性約束,以縣域為單元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以水定城、以水定產,建立預警機制。

《通知》強調,要突出抓好10項重點改革任務:加快推進智能製造試點示範建設,提升全省製造業智能化水平;大力推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示範省建設。支持大同創建通航業綜合示範區,先期在大同探索優化通航飛行運行模式;積極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大力創建雜糧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省部共建忻州雜糧產地交易市場,打造“中國雜糧之都”;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爭取重點企業在國家層面進行混改試點;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對備案類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承諾制管理,探索將試點範圍拓展至核准類企業投資項目;加快推動區域中心城市建設;創新金融支持轉型升級方式;加強與京津冀地區協作聯動發展,強化生態、能源、科技、產業、基礎設施、醫療教育等領域的共享合作;建立跨區域、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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