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檢察機關採取三項措施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實效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檢察工作簡報》第4期刊發《內蒙古赤峰市檢察機關採取三項措施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實效》。

赤峰市檢察機關採取三項措施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實效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赤峰市檢察機關認真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將其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精心組織、快速行動,周密部署、紮實推進,敢於擔當、善於作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掃黑除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強化訴前主導,在確保質量上要效果。對公安機關要求提前介入的案件和重大複雜案件積極介入,對重大案件在公訴環節主動邀請法院提前熟悉案情。如,在提前介入康某等10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案中,根據案情,嚴格證據標準,從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四個特徵開展引導偵查工作,向公安機關提出及時發動群眾、及時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及時揭開組織特徵等29條意見,均被公安機關採納。

二是提高出庭公訴水平,在鞏固偵查成果上要效果。充分發揮掃黑除惡專家人才庫作用,加強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指導研判,選取典型案件開展庭審觀摩活動,通過講評研討錘鍊能力,統一思想。組織北片6個旗縣區院在巴林左旗,對一起6人採用“碰瓷”手段敲詐勒索作案20起的惡勢力團伙犯罪開展庭審觀摩,組織南片6個旗縣區院在寧城縣,對閆某某等7人非法採礦、強迫交易、非法買賣彈藥案開展庭審觀摩。

三是強化法律監督和檢察建議工作,在推動社會治理上要效果。全市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向有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共40件,其中市檢察院在辦理審查逮捕案件中向基層政府制發檢察建議2件,在對黑惡犯罪案件指導中督促基層院發出檢察建議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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