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無分的愛,最無奈,忘不了,又放不下!

文|凌小麥

有緣無分的愛,最無奈,忘不了,又放不下!

有一種緣分,叫相愛卻不能相守。

有一種錯過,叫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

有一種距離,叫面對面,卻不能相擁。

陳露離婚七年後,遇上一個比她大5歲的男人,男人是單身,沒結過婚,而白露的女兒都已經大學畢業了。

本來陳露想著和男人挺投緣的,可是在陳露對女兒說出自己的想法後,女兒卻強烈反對他們交往,更不允許陳露和男人結婚,走到一起。

陳露心裡的苦楚無處訴說,離婚七年,一個人把女兒辛辛苦苦培養成人,經歷了無數的辛酸和苦楚。本以為女兒長大了,不用再讓她操心了,終於可以為自己找個伴,找個肩膀靠一靠,或者說找個一起可以說說心裡話的人。然而,女兒的決絕和不理解,讓她心如死灰。

陳露不知道怎麼辦了,一個是女兒,一個是自己心愛的人,太折磨人了。那個男人也很痛苦,他說自己尋尋覓覓半生,怕再也遇不到像陳露一樣,對他如此真心的人了。

兩個人一起承受著巨大壓力和痛苦,倍感人生暗淡。

因為早年離婚,陳露覺得已經虧欠女兒太多,不想再讓自己女兒有任何的不快,她覺得只要自己能做的,就儘量去滿足女兒。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自己不疼,又有誰會去疼呢?

後來的後來,陳露不得不忍痛和那個深愛的男人說分手。然而,真正入了心的人,哪能說忘就忘呢?

有緣無分的愛,最無奈!忘不了,又放不下,分手後的陳露,一直沉浸在這份愛而不得的痛苦之中……

有緣無分的愛,最無奈,忘不了,又放不下!

感情的世界,有時候就是如此殘酷,並不是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可以終成眷屬。很多相愛的人,註定愛而不得。

愛而不得是一種什麼感覺,知乎上有人回答說:

“愛一個人而沒辦法在一起,又怎麼甘心做朋友,再看一秒還是想擁有;從來沒有擁有過,卻感覺像是失去過一萬次。”

相愛卻不能相守,得不到,卻又放不下,那種煎熬,怎一個“痛”字了得。

愛上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內心的折磨和煎熬,也只有真正經歷過的人才能懂。

相愛的人,最怕的是有緣無分,一個轉身的距離,會讓兩個曾經相愛的人咫尺天涯。很多時候,感情就像覆水難收一般,把一顆交給一個人以後,就真的沒辦法再收回來。

有緣無分的愛,最無奈,忘不了,又放不下!

愛而不得,雖然很痛,但如果那個人命中註定不屬於自己,時光總會把他從身邊帶走。

如果註定有緣無分,那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哪怕未來有一天想起來也能嘴角上揚。

愛一個人,就算得不到,也不要折磨自己。當你放下了,就是放過自己了

有時候,愛一個人,未必就是一定要跟他在一起。你放棄他,不是因為你不愛他了,只是因為你知道,你是時候,該放手了。

如果你喜歡上了一個無法永遠在一起的人,離開的時候千萬不要哭。因為,愛,不一定非要佔有,把它深深埋在心底也是一種幸福。

最後,希望那些有緣無分的人,都能過得好,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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