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沒有你想得那麼壞,也沒有那麼堅強。
前段時間同學會,一個同學提起小時候曾經偷過家裡的錢買零食集卡片,結果好多人都說自己也有過偷錢的經歷,甚至包括以前學習成績最好最乖巧的那個女生,原來小孩子偷錢這麼普遍。儘管我們現在談起來是雲淡風輕,但是當年被逮住時滾燙的羞愧感,被暴打時的恐懼,或者僥倖逃脫的惴惴不安都是很深刻的。面對孩子偷竊,家長的做法很可能改變孩子的一生。
2017年10月13日,12歲的男孩傑傑因偷錢不願意承認錯誤而被父親反綁在床頭毆打,次日孩子停止了呼吸,父親在山中草草掩埋屍體後出逃,事後一個多月,傑傑的奶奶去山中砍樹枝,意外刨出了孩子的屍體。而在老師和村民的印象中,傑傑並不是一個極端的“壞孩子”,成績中等,對老師有禮貌。父親被逮捕後指認現場時痛哭得不成人形,殺害了自己唯一的孩子該有多痛苦。
無獨有偶,2018年7月19號,11歲女孩冉某怡因盜竊他人財物被帶到派出所教育,孩子回家後被父親用電話線捆綁住手腳毆打三小時直到第二天凌晨,發現孩子沒有反應後送醫搶救,可是孩子還是沒有挺過這一關。
兩個父親都要面對失去子女的痛苦和終生的悔恨,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兩條鮮活的生命和兩個完整的家庭支離破碎。孩子沒有那麼堅強,他們的體格可能遠遠挨不住家長的盛怒 ,暴力之下,生命是脆弱的。
2017年成都市立醫院,一位媽媽帶著斷指的孩子來醫院急救,起因是媽媽發現家裡少了10塊錢,就懷疑是兒子偷的,幾番爭辯之下,就因為媽媽一句“你說你沒偷,把手剁了我就信”,8歲的兒子為了自證清白在媽媽出門後用菜刀剁掉了自己的手指,冷靜地站在廚房等媽媽回來。孩子沒有那麼堅強,是媽媽的不信任和語言暴力成了剁掉孩子手指最鋒利的兇器,孩子身上和媽媽心裡都落下了殘疾。
2016年在臺灣的一天晚上,一個十來歲的女孩跪在一家便利店門口,脖子上掛著一張牌子寫著“我是個小偷”,女孩的媽媽就站在她的身邊,原因是孩子經常偷錢,其他懲罰方式都不管用才出此下策。此舉觸犯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路人報警後母女被帶到了派出所。
被貼著這麼醒目的負面標籤跪在大庭廣眾之下,不知道小女孩的心理陰影該有多大,
孩子沒有那麼堅強,打在身上會疼,但是這種做法是把傷永久地烙在了孩子的心上,是什麼愚昧的理論讓這位媽媽相信這種讓人喪失尊嚴的做法能夠讓孩子變得更好。我們暫且不去討論孩子被冤枉的情況,如果孩子真的偷錢了,知道他為什麼偷錢比追回贓款或者教訓孩子都要重要。
❶孩子缺乏物權意識
2-7歲的孩子屬於前運算階段,這個時期他們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也缺乏基本的物權概念,他們分不清“你的”、“我的”和“他的”,所以只要是自己喜歡的就認為是自己的,這個階段的孩子根本沒有“偷竊”意識的,尤其對那些經常給孩子東西的親戚鄰居,孩子更會覺得拿他們的東西是很正常的。
❷不知道“偷竊”的性質
孩子的道德感也不是天生的,處於道德他律階段的孩子判斷一個行為是好是壞的標準就是來自家長的反饋。如果偷東西沒有被家長髮現或者被家長髮現了也沒有被批評懲罰,孩子就覺得這並不是一個壞行為,就會容易養成行為習慣,所以對於偷竊問題越早發現越早介入越好。
❸分不清幻想和現實
幼兒階段的孩子常常會把現實和想象混淆,對喜歡的東西就會幻想得到,自己到底有沒有拿人家的東西有時候自己也分不清楚。
❹缺少物質和關愛
偷竊動機歸根到底就是滿足自己的慾望。有些家長為了防止孩子攀比,對孩子也算是比較“摳”了,甚至對孩子提出的合理物質要求都要予以打擊,孩子就會對父母感到失望進而想到用偷的手段滿足自己,如果周邊有小夥伴指導,更是很容易在這方面“開竅”;還有就是缺乏家長的關心,他們會錯誤地以為“偷竊”就能引起關注,更有甚至還會導致偷竊成癮,演變成“偷竊病”,看到什麼都想要偷。
❺受到不良影響
社會上有一些被拐賣的孩子就是被馴化成小偷的,一些被逼迫偷竊,如果偷不到就會被毒打,有一些即便逃離魔抓,因為缺乏其他求生的技能,還會繼續偷竊。
生活中孩子看到大人、周邊的孩子偷竊,也會導致模仿行為,一旦感受到偷竊帶來的好處,就容易上癮,即便是開玩笑,大人也不能唆使孩子去偷東西,這會讓他們以為這是對的。
❶幫助孩子建立物權意識和道德觀
在平時生活中就要告訴孩子什麼東西是“你的”,什麼東西是“我的”,什麼是家庭“公共的”,不經允許不可以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家裡爸爸媽媽的東西也屬於“別人”的東西,要拿也要經過爸爸媽媽的允許,偷竊是犯罪行為。家長或許不容易忘記“物權意識”裡的“別人”,但是“物權意識”中的“我的”卻容易疏忽,平時不要在孩子不情願的情況下強迫他分享玩具、食物等就是對物權的尊重,捍衛自己的東西能得到尊重才會去尊重別人的東西。
❷消除誘惑
提供給孩子適當的物質支持和零用錢,固定的時間給固定的金額,讓孩子擁有支配金錢的空間,孩子才不容易被金錢支配導致偷盜。平時多關心孩子的需求,提供一個開放民主的環境,孩子可以提出要求並提供說服家長的理由,如果合理應該予以支持,在拒絕孩子時要有依據不能憑個人好惡,也要給孩子留下希望,比如用別的方式換取,要讓孩子知道通過努力是可以得到想要的東西的 ,可以和家人商量可以把零用錢攢起來,方法越多孩子去偷的可能性就越小。
❸排除偷竊影響
家長一定要做好榜樣,大部分家長不會去偷東西,我想要說的是家長也不要隨手拿熟人的東西,被孩子看到一次你不經過詢問就拿了鄰居家門口的掃帚,你可能需要花一百次告訴孩子“不經別人允許不可以拿別人的東西”,孩子大了自然能把握尺度,但是孩子越小,家長對自己越是要嚴苛。
家長也要注意孩子的交友情況,一旦發現孩子的朋友唆使他偷竊,不要急於瘋狂地切斷他們的關係以免招來更嚴重的叛逆,不妨先反思下自己對孩子的關心是不是比他的所謂“朋友”更重要,只有當我們更重要的時候,孩子才會相信我們。
❶查清楚,不要冤枉孩子
之前曾經看到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媽媽接到學校老師電話“你的兒子在學校偷了老師1000元錢,他已經承認了,警察已經到場......”媽媽說“無論孩子做錯了什麼,不要打罵我的孩子,等我到了在處理!”然後要求和孩子通電話,“孩子,不用怕,無論什麼事,媽媽始終是你的後盾,媽媽馬上到!”媽媽到校後面對是老師嚴厲的指責“你兒子已經承認了,你看怎麼處理!”媽媽沒有理會老師而是抱住了在地上渾身顫抖,滿臉淚痕的孩子,此刻孩子哭著說“媽媽,如果不是你的話,我可能已經爬上頂樓了!他們要抓我坐牢,我好害怕......”媽媽讓兒子告訴她實話,兒子說自己沒有偷錢,媽媽堅定地告訴孩子“ 媽媽相信你!”,安撫了孩子,媽媽問老師“偷的錢在哪裡?什麼證據證明孩子偷錢了?”,老師說“孩子自己承認的!”,孩子搖搖頭說“老師沒讓我上課,還叫來警察,我好害怕,老師說承認了就能回家......”,老師的臉都綠了,不敢吱聲,媽媽沒有理會任何人,毅然地抱起孩子回家。最終老師在另一個抽屜找到了自己遺忘的1000元。如果媽媽沒有在電話裡給孩子支持,如果媽媽沒有選擇相信孩子,如果媽媽沒有勇敢地質問老師,這麼多的如果,每一個都可能殺掉孩子。面對可能已經偷竊的孩子,我們怎麼做,真的事關生死。
不要在沒有搞清楚事實之前就先預設我們的孩子是“壞孩子”,如果沒有足夠的事實判斷,疑罪從無,選擇相信孩子,因為只有我們相信他們的時候,我們才能成為值得他們信任的人,他們才更願意跟我們坦誠。
❷瞭解背後的原因
就像前面提到的,孩子偷東西可能有很多原因,應該先從自己的教養方式上找不足,對症下藥。但是有一些偷竊甚至是善意的。鄧小平小時候也曾經偷過家裡5個銀元,這在當時能夠買500斤的稻穀,對不富裕的他們家來說絕對是一筆大錢,父親得知是他偷了錢之後打了他一頓,母親得知他把錢給了不相熟的同學的妹妹治病,心疼地抱住了孩子。
雖然我們也不鼓勵善意的偷竊,偷竊仍然要被懲罰,但是善良的心應該的到家長的肯定和呵護。
❸保護孩子的尊嚴
孩子如果真的偷了東西,大肆宣揚讓孩子丟臉是非常不可取的。有的家長或者老師讓孩子在眾人面前“交代罪行”或者要求孩子把事情寫進公開的日記,有的矯枉過正,孩子偷了家裡一點小錢甚至不惜佔用公共資源報警處理。一定要明確,孩子的尊嚴比丟失的財物要貴重得多,孩子犯了錯,應該有改正的機會,這是對未成年人基本的保護。
如果發現孩子偷了家裡的錢,不妨給孩子一點暗示,給他創造“自首”的機會,有的孩子會把錢偷偷還回去,有的會跟家長坦白,如果孩子把錢偷偷還回來了也沒有必要一定要揭穿孩子,今後多從正面進行教育,孩子不再犯同樣的錯就好,但是這並不是讓家長袒護縱容孩子。
如果孩子偷了別人的東西,要鼓勵孩子把東西還回去並跟別人道歉,但是家長最好提前跟對方溝通,以免孩子遭到對方的羞辱,爭取對方配合對孩子的教育,在孩子歸還贓物的時候能原諒孩子的行為並告訴他知錯能改依然是好孩子。
❹慣偷怎麼辦
如果孩子已經形成了偷竊習慣,除了耐心溝通教育,在孩子沒有偷東西的時候就要正向鼓勵,強化他不偷東西的行為,逐步引導孩子走出偷竊的習慣控制,這也許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如果孩子的偷盜行為比較嚴重,必要時也要考慮心理輔導干預。
孩子改正了錯誤以後,不要翻舊賬,原諒就是不再追究過往,要給孩子一個公平的評價,要讓他們知道“知錯能改還是好孩子”不是一句空話。
旺妞
沒有哪個孩子是不犯錯的,每個孩子也都是可教育的,孩子偷東西不丟人,把孩子看成恥辱肆意踐踏才丟人,尤其是隻會用打罵這種又偷懶又殘酷的方式。
希望科學教養方式和法律科普走進更多家庭, 希望暴打孩子致死的悲劇再也不要發生。也希望所有成年人對待孩子偷盜的行為能夠更人性一些,也許,我們正在影響一個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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