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筆記】衛靈公十五(28)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

【論語筆記】衛靈公十五(28)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


子曰:“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

【註釋】⑴惡:wù,憎惡。⑵察:調查,考察。⑶好:稱譽,喜歡。

【譯文】孔子說:“對大家都憎惡的人,一定要自己去考察是否與事實相符合;對大家一致稱譽的人,也一定要自己去考察是否與事實相符合。”

【簡評】人們常說一句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似乎是正確的,我們應當相信群眾嘛!可人都有從眾心理,在對與己無關的事情上面,往往會信口開河,沒想到要去負什麼責任。《幼學瓊林》中有四句話:讒口交訌,市中有虎;群奸煽惑,聚蚊成雷。“市中有虎”講的是一個故事:有人問某人,有人告訴你大街上有一隻老虎在跑,你信也不信?某人說:我不信,大街上怎麼會有老虎呢?再問:有第二個人來告訴你同樣的話,你還是不信?某人說:我似信非信。又問:那第三個人再來告訴你呢?某人說:既然三個人都這麼說,那我就相信了!其實大街上事實上並沒有什麼老虎在跑,可是說的人一多,某人就不得不信了,這差不多就是“群奸煽惑,聚蚊成雷”。

明末民族英雄袁崇煥被凌遲處死的時候,上至官兵,下到普通民眾,都恨不得吃他的一塊肉才解恨,都認為他是出賣民族利益的敗類。明亡以後,給他平反的卻是當時他的敵人滿清人,原來這竟然是滿清使出的離間計。可惜斯人慘逝,明也自毀棟樑,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教訓不可謂之不深!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群眾那無數雙“雪亮的眼睛”其實常常是不亮的。希特勒深諳此道,所以他開動他的宣傳機器,將大批熱血青年煽動到戰場,成為他法西斯主義的犧牲品。

其實人們獲得關於別人或者事件的信息的途徑,無非是以下這三條:

第一是耳朵聽到的。耳朵聽到的信息,常常不是第一手信息。人腦對信息的轉述,從心理活動的特點上看,常常有一個不自覺的加工過程,讓信息具有“圓滿性”的特點。因此,當自己從別人那個地方聽到什麼信息的時候,要知道,這個信息其實已經是變形了的信息。著名漫畫家方成先生畫過一幅漫畫叫《眾口成竹》:第一個人嘴裡還只是一棵竹筍,第二個人口裡已經是一棵竹子了,到第三個人嘴裡,竟然成了一片竹林!你相信這片竹林真的存在嗎?公認的並不一定就是真實的,這定律也同樣適合用在那些黑字白紙印在書上的東西。

第二是眼睛看到的。俗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其實還得加上一句:眼見還有三分假!眼睛看到的事情,往往只是事情的表象。表象和實質雖然有聯繫,但卻不是必然聯繫。比如遇到那種為了某種目的或者在某種環境中不得不裝假的人,僅僅憑自己看到的就下定論,結果一定會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甚至做出完全相反的評價來。孔子一行被困陳蔡之間的時候,好不容易找了點米,讓顏回去做飯。有人來告訴孔子:顏回偷飯吃。孔子不信顏回會偷,就對那人說,即使你真看到顏回吃飯了,那也一定不是偷,不信一會去問就知道了。原來,顏回在開鍋的時候,正巧一陣風吹了過來,將垃圾吹進了飯裡。顏回想:用這樣的飯來做祭品是不恭敬的(古人吃飯之前先要祭神),可是扔了又可惜了,所以他將被汙染了的飯吃掉了!要只憑眼睛看到就是事實,顏回小偷的罪名是擺脫不掉的。

孔子看顏回,是用心看的,這就是第三條。所謂用心看,就是將所獲得的信息都拿過來,做一番比較、篩選的過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將各個方面聯繫起來辯證地思索。有一位著名的好人,做好事不留名。可翻開有關寫他的書或材料,他做的好事一樁樁一件件清清楚楚地記著呢!當時我就想:既然不留名,別人怎麼知道就是他做的?後來才明白,原來是他自己做報告的時候說出來的!雖然無可稽考,但我還是相信他確實是做了這麼多好事,不過這“不留名”就不那麼徹底了。聽了之後,心裡總有種怪怪的感覺。

對任何信息都抱有“必察之”的態度,敢存疑,敢質疑,敢求證,我以為就是科學求真的精神。


注1:本文作者,張永強,退休教師。曾任職於綿陽師範學院文史學院。本文在此發佈,已獲原作者授權。

注2:原作者撰寫本文,旨在讓從來都沒有讀過《論語》的人都能有一定的理解。

注3:如果可以,點個關注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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