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堅持生育,男方不同意生育,男方是否應當承擔撫養義務

女方堅持生育,男方不同意生育,男方是否應當承擔撫養義務

男方不願意生育,女方堅持生育,男方是否應當承擔撫養義務

問:懷孕期間,女方起訴離婚並明確表示不要孩子,雙方協議約定女方中妊娠,男方給女方一筆補償,女方已

經拿到補償款,但事後反悔,又生下孩子。此時,男方是否要承擔撫養義務?

答:司法實踐中,男女雙方有的會因為生育問題簽訂協議,但生育權屬於人身權,因此,限制生育權的協議,應歸於無效。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一義務不受父母關係是否離異而影響,不能因為父母的過錯而免除對其子女的應盡義務,這主要是基於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保護而設的規定。女方執意生育不能免除男方作為父親的任何義務。男方在此種情況下,仍要承擔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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