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廣告設計師,最常聽到甲方說的話之一,就是“logo再大點 ”。
這也正常。站在甲方的角度,他的品牌,就像他的孩子,既然花錢把廣告展示到了用戶面前,他當然希望能夠更醒目的展示自己,logo再搶眼對他來說都是不夠的……
但在乙方設計師眼裡,logo放太大,頁面得多醜多low啊,說不定,設計師還會因為這個迫不得已的“設計”影響到同行對自己審美水平的判斷……
一方希望logo無限放大,讓用戶看到,記住!
另一方希望logo縮小點,讓頁面看起來更具高級感。
聽起來各有道理,那麼到底該聽誰的?在廣告頁面裡,logo到底該怎麼放?
一個原則
logo的放法,只遵循一個原則:目的指導行動。
什麼意思呢?
在作具體解釋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logo到底是幹嘛用的,以便每位讀者對後面的討論都有相同的背景知識。
logo是一個品牌的標識,它從遠古部落時期的圖騰演化而來,圖騰是一個部落的標誌,它體現部落信仰的神物,也就意味著體現了這個部落遵從的精神;另一方面,在領地區域的劃分,或戰爭中,旗幟上的圖騰讓自己或對方更容易瞭解部落身份。
在隨後的歷史演變中,圖騰演化成了家族標誌、店鋪標誌等等。
但不管實體的圖騰、戰旗、店招怎樣演變,logo的用途一直都沒有變,始終是為了讓別人“識別”、“記住”而存在的。
自然的,廣告裡的logo,也承襲了讓別人“識別”、“記住”的功能。
但這是不是就是說,為了讓別人識別、記住,你就需要把logo放得越大越好呢?當然不是。
比如下面這三則海報:
這是當年錘子新機發布前在微博投放的倒計時海報……你找到logo在哪兒了嗎?
可以說,錘子的logo小得近乎看不到 ,但這並不影響廣告發揮作用。當用戶持續看到這些海報的時候,已經可以非常清楚的瞭解到:
- 這是誰?(品牌方)
- 在說什麼?(推廣目的)
沒有logo的特別凸顯,品牌方也很好的達成了推廣目的。
這也是本文要說的,logo放不放、放大還是放小、怎麼放,都需要一個嚴謹的原則來判斷,即是否有利於推廣任務的完成。
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只有明確了廣告目的,才可能放得好logo。
三種做法
一般來說,廣告主投放廣告的目的主要是以下三種:
- 傳播品牌形象;
- 宣傳產品;
- 獲得用戶關注、諮詢、購買、註冊、下載等。
那麼對應不同的投放目的,logo放置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我們一一來看:
當廣告目的是傳播品牌形象時:
廣告頁面的任務是要幫助品牌達成強化用戶認知的目的。那麼logo作為頁面設計裡的一部分,應該配合整體品牌調性。
所謂品牌調性,其實就是用戶對品牌的認知,除非你是本地農民賣自家產的山貨,要原生態才更具說服力,否則,做品牌,調性必須要高級。
比如下面這個寶馬的廣告:
右下角英文意為:使用原裝零件
淺灰背景上深灰的文字,沒有多餘的設計,顯得調性非常高端;
詼諧的將寶馬的BMW,換成了BWM,就變成了山寨,於是文案點題說:請使用原裝零件;
logo是寶馬規範的logo壓白底,佔比適中,位置是在一般認知中的“簽名位置”,所以即使這裡元素偏多,也不會影響整體平衡;
綜上,整個頁面,沒有多餘設計,卻表達了無限意味,包括logo在內,都營造出很強的高級感,和寶馬的品牌定位嚴絲合縫。
相反,若寶馬在此幅頁面中,為了凸顯自己的品牌,不考慮整體設計風格,一味將品牌標誌放大,反而會影響整個頁面的視覺平衡,影響整個設計的高級感。
那是不是說logo大就意味著不高級呢?一起再看一個案例:
這是支付寶的一幅海報,如你所見,頁面上放了一個很大的logo——這有問題麼?影響高級感了沒?
並沒有。此時的logo,是為了突出推廣內容而存在的,為了實現廣告目的,他可以以這樣的形式、恰到好處的在頁面的主體位置出現,這麼大的logo,非但沒有影響到整體的高級感,還因為設計師非常講究細節的設計,凸顯出很強的高級感。
所以,並非是設計師天生不喜歡把logo放大,只是要講條件。不管怎樣放,頁面整體風格需要維持品牌特徵的統一性,不能因為設計中的一部分,比如logo,影響整個品牌的調性。
畢竟,logo的存在,是為了讓用戶記住我們,而我們越大聲在用戶耳邊嚷嚷,用戶可能反而越容易捂緊耳朵。因此,logo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越合適越好。
以信息流廣告投放為例:
- 如果你的品牌是初創品牌,想要讓用戶記住,那麼可以模仿支付寶2011年時的海報形式,在投放中用統一風格的方式將logo放大,以獲得用戶認知;
- 如果你的品牌已經有足夠的認知度,那麼logo的存在就是設計元素之一,一切以設計整體感為主,此時的logo,存在就好。
2、當廣告目的是宣傳產品時:
比較常見的是新產品、新品類、線下店鋪宣傳等類別的推廣。基於“新”這個關鍵詞,意味著,用戶原本對你是不熟悉的,所以廣告的目的是讓用戶先知道你、再對你產生興趣、繼而想要了解你。
我們都知道,用戶對新聞的信任度,遠遠高於對廣告的信任度,很多被瘋傳的“謠言”,僅僅因為偽裝成新聞的樣子,就令許多人深信不疑。所以,有著推廣新產品目的的廣告設計,比如信息流廣告,應儘可能在標題、頭圖、文案、排版設計上偽裝成新聞資訊,不讓用戶意識到“這是一條廣告”。
而這其中最容易暴露推廣性質的品牌logo應當在內容及配圖中“自然”出現,常見的自然展示方法有配圖時附上露出店鋪招牌的照片、印有logo的產品照等,比如下面這幅海報:
圖片內表達出許多內容,例如:精緻、精美、細節,以及……logo——這種以“讓用戶瞭解細節”為目的展示的logo,用戶更容易接受,不容易產生排斥反感的情緒。
再比如這個:
老羅早期的項目:老羅英語的系列海報,被同類產品爭相抄襲,整個海報上,甚至沒看到logo,但這並不妨礙用戶對其內容產生興趣。
3、當廣告目的是促進轉化時
很多APP、服務行業、線上銷售等品類的廣告,主要目的是觸發用戶下載或諮詢等動作:
這類廣告更應該調動起用戶的情緒,讓用戶產生“我想要!”“我需要!”“我不得不要!”的感受,進而產生行動。所以整個頁面設計應當圍繞喚起用戶情緒來進行。
至於logo,可以根據是否有品牌認知需求決定是否露出:
- 如果客戶需要營造一個“我是有品牌”的形象以增強用戶信任,則放置logo;
- 如果客戶只是想要迅速產生轉化,則logo可有可無,甚至,如果你的品牌並不為人所知,放了logo可能反而會對銷售產生反作用。
任何商業行為都有對應的目的,廣告投放也是如此,涉及投放的每一步都應該為完成廣告任務而服務,影響目標實現的元素,就是應當被砍掉的元素,logo也不例外。
即使最後衡量下來廣告主仍然需要在頁面中露出logo,那整個頁面應將能夠調動用戶情緒的元素(而非logo)放在最明顯的位置。畢竟用戶開始使用產品才是讓用戶直觀認識品牌的第一步,也是產生品牌忠誠度的第一步。
一個貼士
值得額外提一下的,是我十餘年前的老東家MTV的logo。
MTV的logo總是不停地在變,我們隔三差五就需要改logo,以配合當時的活動,甚至是眼下的心情……
如果你曾經在MTV這樣的企業裡工作過,他會教給你一個概念:不要迷信logo。
因為logo無非就是表達品牌名字的一種方式而已,而品牌名字和人名一樣,
最重要的功能,是讓別人記住你。甚至再進一步說,logo大或是小,於買單的消費者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消費者對你是什麼印象。所以,你要糾結的,不是你的廣告頁面是否需要logo、logo是否足夠大,而是你到底給了用戶怎樣的印象,他願意不願意為你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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