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這3張紙不要亂丟,搞不好最後房子歸了銀行,白花錢!

大多數老百姓買房是圖個心安,無論是拿攢了許多年的積蓄全款買房還是貸款買房,為的都是未來的日子越過越好。買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容不得一點馬虎,千萬不要以為購房只要交了錢就完事兒了,其實很多細節一旦不注意就可能讓一件喜事變成鬧心事。比如,買房交易的票據就很重要,這三張發票的功能不亞於房產證,丟失一張都將會有巨大的損失。

買房後這3張紙不要亂丟,搞不好最後房子歸了銀行,白花錢!

一是購房發票,購房發票作為購房的憑證,一旦丟失不光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還會影響到提取公積金、辦理房產證、戶口遷移落戶等手續的辦理,到那時若是因此而不能按規定期限補齊尾款,購房定金拿不回來不說,可能還將面臨賠付違約金的風險。就算錢都不是問題,但辦不了房產證就意味著沒有產權,也就等於你花錢只買了使用權,沒有產權。戶口若是也沒法順利遷進來,那這房子買的有什麼意義呢?!

雖然眼下很多城市逐漸簡化流程辦理手續,譬如北京在去年8月份時正式發佈相關通知,提出辦理公積金提取、開戶等業務流程材料大幅“瘦身”,但這一內容目前並非在所有城市都有實施,所以購房者還是多留個心眼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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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契稅發票,契稅發票是購房最嚴實的憑證,它能夠說明我們擁有這個房子的使用權利和土地的佔有權。房子最原本的價值多少就是通過契稅發票來體現,後期想要證明自己的交稅情況就需要出示。除此之外,如果沒有就無法合法產權登記證書,日後倘若再交易,也就無法確定房子的年齡標準,影響到房屋定價,難以出售。因此,買房時收到的回執一定要妥善保管,將來肯定會排上大用場。

三是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是買房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也是繳納營業稅、契稅的依據之一,還是辦理房產登記和交易手續的文件之一。購房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一旦購房交易出現了問題,購房合同將成為最直接的證據,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及時挽回損失。而且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也需要出示購房合同,很多人以為合同和發票有一樣就能證明購房事實,實則二者缺一不可。

當然,票據丟失了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只是手續相當繁瑣。一般來說,開發商手裡是有合同備份的,購房合同丟失了可以申請補辦一份。而契稅發票一旦丟失後是不可以補開的,需要購房者本人攜帶身份證去檔案館查詢調檔,開具一份複印件,在複印件上加蓋公章後等同於契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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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購房發票的丟失,處理方法就不唯一了,由於發票分為不同的種類,如果丟失的是首付款發票,那麼在房屋交付後會拿到房屋總全額的購房發票,這樣不會影響房產證的辦理。如果丟失的全款發票,則需要向開具發票房申請出具證明,說明發票中的一系列詳細重要信息的書面證明。經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可以作為合法憑證入賬,但是不能要求開票方重複開具發票。攜帶購房時候所有的材料(包括購房合同和付款證明等所有與購房相關的材料)去公證處辦理公證,然後去辦理房產證。

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完提取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落戶等手續後就並不是就萬事大吉了,這些票據要一直保存到你還清貸款為止。貸款還完了,還需要拿著一系列證明去解除抵押登記。倘若忘記解除抵押,那麼房子的產權一直抵押在銀行,豈不是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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