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如願留梁山,楊志被迫賣寶刀

上一節講到,王倫為了牽制林沖,打算留下楊志。並以林沖事件為由勸告他,即使皇帝赦免了他的罪責,但高太尉卻是一個心胸狹隘,公報私仇之人,回去之後恐怕也沒有什麼好結果,不如一起留在梁山。但是,楊志仍然是志在朝廷,並且去意已決。王倫無奈只能放行。並宣佈林沖為梁山的第四把交椅。

林沖如願留梁山,楊志被迫賣寶刀

第二天,楊志便下山出了水泊之後朝京城走去。到了京城,他找了間客棧,吃了些東西,休息了幾天。便開始打點樞密院的事物,買上告下,他那一擔的財務很快花的都差不多了,終於得到了一張申請文書。

這一天他拿著申請文書來找高太尉審批。高太尉看了文書之後勃然大怒。喝斥楊志,為什麼十個人中別人都能把花石安全完整的送到,而他的卻不見了。更可恨的是他竟然不來自首,而是逃跑了。雖然皇上仁慈赦免了他,但是要想再在朝為官,那是痴人說夢,不可能的。說完,還當場把文書倒批了,然後把人無情的趕了出來。

林沖如願留梁山,楊志被迫賣寶刀

為此楊志鬱鬱寡歡的回到了客棧,回想起王倫當初勸他時的話語,內心深處有著一絲絲的後悔。但更多的則是煩惱與苦悶,當然了這不僅僅是因為高俅的拒絕,更重要的是因為為了那一隻文書,他的積蓄已經全花光了。剩下的錢該往哪弄呢?

楊志思來想去他身上值錢的也就只有家傳的那口寶刀了。那口刀不僅砍銅剁鐵不卷口,吹毛得過而且殺人還不沾血。現在即使再不捨,也得把它賣了換點路費,好去找個安身立命之地。想到這,楊志拿起寶刀來到了集市上。

(楊志在集市上會遇到什麼呢,欲知後續更多詳情請。點擊: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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