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籤任內首個否決令,國會還能如何否決總統的否決?

特朗普籤任內首個否決令,國會還能如何否決總統的否決?

新京報快訊(記者 謝蓮)據美聯社,當地時間3月15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了其任內首個總統否決令,否決了參眾兩院通過的關於叫停其此前宣佈的南部邊境“國家緊急狀態”的聯合決議。

特朗普15日在白宮簽署了否決令,稱“國會有通過決議的自由,我也有否決它的責任”。

當地時間2月15日,特朗普以南部邊境出現“邊境安全和人道主義危機”為由,宣佈進入“國家緊急狀態”,以繞過國會,獲取修建邊境牆的資金。2月26日,眾議院通過決議,終止特朗普宣佈的“國家緊急狀態”;3月14日,參議院也表決通過了這項決議。

那麼,在總統否決了國會的聯合決議後,國會還有何種途徑否決總統的否決令?

國會兩院獲2/3以上支持可推翻總統否決令

根據美國憲法,國會通過的法案或是聯合決議需得到總統的簽署方能生效。但若是總統不同意,可行使“否決權”否決這一法案或是決議。

美國總統行使“否決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否決”(direct veto),即總統直接將法案或決議退回國會,同時解釋一下自己反對的原因;另一種是“擱置否決”(pocket veto),即總統將國會通過的法案或決議擱置不簽署直至國會休會,從而阻止其生效。

特朗普15日簽署否決令否決國會決議,就屬於“直接否決”。

對於總統的否決,美國憲法規定,國會兩院若都能得到2/3以上的多數支持,可以推翻總統的否決,法案或決議無需總統簽署將直接生效。

據CNN,特朗普簽署否決令後,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在推特上發佈聲明,稱眾議院將於3月26日舉行投票,以推翻特朗普的否決令。佩洛西稱特朗普的否決是“非法使用權力”,儘管國會兩院都試圖阻止他,他“還是選擇繼續藐視憲法、藐視國會、藐視美國人民的意志”。

但目前,參議院並未表態是否會舉行投票,以推翻特朗普的否決令。

歷史上美國總統否決權的使用

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在美國曆史上,歷任總統已經行使過2574次否決權,其中僅有111次被國會推翻。羅斯福是使用否決權最多的總統,在他的12年任期中,他使用了635次否決權;其次分別是克利夫蘭和杜魯門,他們分別使用了584次、250次否決權。

前總統安德魯·約翰遜是否決令被推翻最多的總統,在他簽署的29項否決令中,有15項被國會推翻。他也是歷史上首位被彈劾的美國總統。在約翰遜之後,杜魯門總統和福特總統齊平,兩人都有12項否決令被國會推翻。除這三人外,沒有哪位總統的否決令被推翻超過10次。

CBS稱,若是國會兩院中至少有一院被反對黨控制,總統使用“否決權”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以奧巴馬為例,在他上任的頭兩年,國會兩院都由民主黨控制,他只簽署了兩項否決令;到了他任期的最後兩年,國會兩院都由共和黨控制,他簽署了10項否決令。

特朗普也是如此。據CBS,在3月15日前,特朗普是近140年來唯一一位沒有行使過否決權的總統,也是40餘年來少數幾位上任兩年有餘還未使用過否決權的總統。但隨著民主黨控制眾議院,預計特朗普行使否決權的次數也會逐漸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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