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擴大開放又有新信號 第三批外資大項目將落地

正當被寄予“制度型開放”期望的基礎性法律《外商投資法(草案)》進入落地倒計時,中國政府又陸續釋放了新的開放信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6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提出改革思路:2019年,將通過“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正面鼓勵+准入後國民待遇”的四管齊下的監管方式,為外資構建更好的營商環境。除了進一步縮減負面清單,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範圍,更引發關注的是,他表示,將推進在政府採購、標準制定、產業政策、科技政策、資質許可、註冊登記、上市融資等方面給予外資企業公平待遇。

開放四管齊下

今年如何建立對外資更友好的營商環境,總體思路已逐步清晰。

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加大吸引外資力度,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允許更多領域實行外資獨資經營;加快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執行一致性,營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公正市場環境,加強外商合法權益保護。

在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看來,“加快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較少提及,也意味著中國更將加註重規則等制度型開放。

寧吉喆則提出了“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正面鼓勵+准入後國民待遇”的四管齊下的監管方式。

他首先稱,中國將在農業、採礦業、製造業、服務業領域推出更加開放的措施,允許更多領域實行外資獨資經營。今年將進一步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擴大開放的先行先試。其次,今年將發佈新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的範圍,對於鼓勵類項目將繼續享受進口設備免徵關稅、工業用地優惠政策,西部地區鼓勵類項目繼續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再者,一方面對外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即全面清理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的對外資單獨設置的准入限制,確保市場準入內外資標準一致;另一方面,對外資實行准入後的國民待遇,即推進在政府採購、標準制定、產業政策、科技政策、資質許可、註冊登記、上市融資等方面給予外資企業公平待遇。

聯合國貿發組織官員梁國勇就此對第一財經記者稱,投資方面的國民待遇原則本來針對的是准入後,准入前國民待遇是美國前幾年力主推進的新理念。彼時,中美雙方就此達成一致,重啟了雙邊投資協定談判(BIT)。由於BIT的核心是投資保護,加上准入前國民待遇,投資協定和相關談判就可以稱為推動市場準入的途徑。

梁國勇建議,中國可以使用“負面清單+正面鼓勵+競爭中立”的政策原則。在中國,競爭中性的關鍵是所有制中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研究員李燕在談及中國產業政策轉型方向時稱,當前,中國面向高質量發展的差距和挑戰較為突出,新舊動能面臨轉換,產業政策需要從過去對特定產業、優勢企業的選擇性傾斜政策,轉向以基礎能力建設和激勵創新為核心的功能型、普惠型產業政策。

第三批重大外資項目正推進

2018年,在世界跨國投資復甦緩慢、國際貿易關係複雜多變的背景下,中國利用外資再創歷史新高,全年實際使用外商直接投資達到了1350億美元(不含銀行、證券、保險領域),增長了3%。同時,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增長了將近70%。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及時採取措施,推進大項目落地。

在第一財經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專業人士看來,這也是中國政府此前多年實踐中,較為有效的方式。

寧吉喆稱,發改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簡化備案等管理程序,開展重大外資項目服務和推進工作。目前,已推出瀋陽華晨寶馬、上海特斯拉、惠州巴斯夫、惠州中海殼牌、西安三星閃存芯片、嘉善沃克斯鋰電池等兩批重大外資項目。而第三批主要在新能源、先進製造及石化、電子信息等領域,給予用地、用海、用能、規劃等支持,加快環評審批進度,以此發揮示範作用,引導各地優化服務,進一步提高投資便利化程度。

在去年9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提出要推動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儘快落地。隨後的10月10日~11日,寧吉喆就在瀋陽主持召開了一個同樣的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現場會。今年2月13日,寧吉喆再次在西安主持召開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現場會,會議研究了當前吸引外資有利條件和客觀挑戰,交流了各地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的經驗和做法,提出了進一步優化政府服務、提高投資便利、加強政策支持等措施。

根據商務部公佈的數據,2018年外資大項目快速增長,當年我國合同外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大項目近1700個,增長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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